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3/2023-100129 | ||
组配分类 | 财政基本信息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加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确保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1号)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拟补助计划(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的对象和举报范围:公示的对象为“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和资金”。 举报范围为:①村两委意见是否统一。②项目申报有无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③申报的项目有无重复申报。④项目的建设内容、数量单位是否属实。⑤项目建设的总投资有无虚报。⑥自筹资金有无到位。⑦项目实施单位有无积极性、实施项目是否有其他纠纷。⑧有无其他举报事项。
(二)项目和资金公示时间:为发布公示即日起7天内(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
(三)文成县涉农资金监督电话: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 0577-67819560,邮寄地址: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601室。
(四)根据相关举报和保密制度规定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
文成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3/2023-100129 | ||
组配分类 | 财政基本信息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加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确保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1号)和《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拟补助计划(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的对象和举报范围:公示的对象为“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和资金”。 举报范围为:①村两委意见是否统一。②项目申报有无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③申报的项目有无重复申报。④项目的建设内容、数量单位是否属实。⑤项目建设的总投资有无虚报。⑥自筹资金有无到位。⑦项目实施单位有无积极性、实施项目是否有其他纠纷。⑧有无其他举报事项。 (二)项目和资金公示时间:为发布公示即日起7天内(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7日)。 (三)文成县涉农资金监督电话: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 0577-67819560,邮寄地址: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601室。 (四)根据相关举报和保密制度规定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 文成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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