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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学年文成县学校(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5-18


文教研训函[2023]112

 

关于开展2022学年文成县学校(幼儿园)教学(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

考核工作的

 

公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对教学新常规(校本)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的布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学年文成县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创建工作的实施,促进学校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常规(校本)管理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目标

文成县学校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实施每年考核2022,在考核认定一批县级常规达标校、示范校基础上,力争再创1-2所市级常规示范校3-5所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

三、考核对象

全县公民办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中小学实践学校、启智学校等。

、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成立新常规(校本)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协调沟通、业务指导和考核实施等工作。

  长:王维快

副组长:郑媛媛汪洁飞、潘福生

 员:胡琼峰、叶成高、胡绍攀、陈林奎包连满、毛小利、夏李琴、朱越及其他中小学研训员、综合科研训员

考核组成员: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教务主任、教科主任及学科骨干教师等

(二)全员考核

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文成县学校教学常规达标校、样板(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文教发〔2018〕48号)组建达标校和示范校的创建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具有常态化、周期性的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断与改进,对每个学科每位教师进行教学常规(校本)考核指导,建立相应档案;同时,根据《文成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文成县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要求准备考核材料,接受县教育局的考核,部分学校接受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的抽查复核。

研训院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学校含高中、成教中心、实践基地、启智学校)分为四组进行现场考核

(三)时间安排

按照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以下称“市教研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的工作安排,2022我县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县级考核和市级复核时间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

现场考核时间5月22—6月30(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组另行通知)

2.市级复核时间:待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师教育院通知。

(四)考核流程

1.学校准备

文成县教育学校按照考核细则准备台账资料,提供的台账材料20228月至20236月共个学期。

市级常规示范校要在往年市级达标校的基础上申请创建;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在具备有市级校本精品课程获奖的基础上申报。具体标准参阅附件。

2.县级考核

研训院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对全县教育学校、校区、幼儿园进行考核并按成绩排名,产生我县一批常规(校本)达标校和示范校,结果同时报送县教育局党委和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

3.市级复核

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根据我县上报的达标校、示范校材料,对我县常规(校本)达标校抽样复核及市示范校考核认定。复核评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严重违反课程计划的;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在审核抽查过程中严重不符县评结果的。

、结果运用

(一)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作为过程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将考核结果与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挂钩;

(三)研训院在年度创建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新常规推进落实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其他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组成员培训及考核期间,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 文成县小学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试行)

2. 文成县幼儿园教学常规考核量化表(试行)

3. 文成县幼儿园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试行)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514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               2023514日印发

2022学年文成县学校(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