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研训函[2023]112号
关于开展2022学年文成县学校(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公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对教学新常规(校本)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的布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学年文成县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创建工作的实施,促进学校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常规(校本)管理机制,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目标
文成县学校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实施每年考核。2022年度,在考核认定一批县级常规达标校、示范校基础上,力争再创1-2所市级常规示范校、3-5所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
三、考核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中小学实践学校、启智学校等。
四、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成立新常规(校本)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工作的协调沟通、业务指导和考核实施等工作。
组 长:王维快
副组长:郑媛媛、汪洁飞、潘福生
组 员:胡琼峰、叶成高、胡绍攀、陈林奎、包连满、王庭丰、毛小利、夏李琴、朱越及其他中小学研训员、综合科研训员
考核组成员: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教务主任、教科主任及学科骨干教师等
(二)全员考核
全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按照《文成县学校教学常规达标校、样板(示范)校建设实施方案》(文教发〔2018〕48号)组建达标校和示范校的创建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具有常态化、周期性的达标校、示范校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断与改进,对每个学科每位教师进行教学常规(校本)考核指导,建立相应档案;同时,根据《文成县中小学校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文成县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要求准备考核材料,接受县教育局的考核,部分学校接受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的抽查复核。
研训院按初中、小学、幼儿园、其他学校(含高中、成教中心、实践基地、启智学校)分为四组进行现场考核。
(三)时间安排:
按照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以下称“市教研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的工作安排,2022年度我县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县级考核和市级复核时间安排如下:
1.考核时间:
现场考核时间:5月22日—6月3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各组另行通知)。
2.市级复核时间:待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教师教育院通知。
(四)考核流程:
1.学校准备
文成县教育学校按照考核细则准备台账资料,提供的台账材料为2022年8月至2023年6月共两个学期。
市级常规示范校要在往年市级达标校的基础上申请创建;市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在具备有市级校本精品课程获奖的基础上申报。具体标准参阅附件。
2.县级考核
研训院根据制定的考核方案,对全县教育学校、校区、幼儿园进行考核并按成绩排名,产生我县一批常规(校本)达标校和示范校,结果同时报送县教育局党委和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
3.市级复核
市教研院、市教师教育院根据我县上报的达标校、示范校材料,对我县常规(校本)达标校抽样复核及市级示范校考核认定。复核评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严重违反课程计划的;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在审核抽查过程中严重不符县评结果的。
五、结果运用
(一)纳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作为过程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将考核结果与学校发展性评价考核挂钩;
(三)研训院在年度创建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新常规推进落实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六、其他
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组成员,在培训及考核期间,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
1. 文成县中小学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试行)
2. 文成县幼儿园教学常规考核量化表(试行)
3. 文成县幼儿园校本研修考核细则(试行)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年5月14日
文成县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年5月14日印发
2022学年文成县学校(幼儿园)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达标校、示范校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