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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3-101182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发改发〔2023〕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2-2023-0001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文成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粮发〔2019〕4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成县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文发改发〔2019〕25号);
3.关于核定文成县城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0〕2号);
4.关于核定文成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1〕4号)
5.关于公布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3号)
6.关于文成县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标准费通知(文发改价〔2021〕7号)
7.关于核定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2〕5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3日起实施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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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4/2023-101182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发改发〔2023〕1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2-2023-0001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关于开展涉及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文成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粮发〔2019〕4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成县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文发改发〔2019〕25号); 3.关于核定文成县城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0〕2号); 4.关于核定文成县城乡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1〕4号) 5.关于公布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发改发〔2021〕3号) 6.关于文成县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标准费通知(文发改价〔2021〕7号) 7.关于核定文成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发改价〔2022〕5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 本通知自2023年8月13日起实施 文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3日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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