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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1 15:59:28 来源: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温州燃气集团文成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省委常委会关于聚焦燃气领域安全的系列工作部署,《关于加快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城运安委办[2023]11号)、《温州市加快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温城运安委办〔2023〕10号)的要求,加快推动全县范围内餐饮等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瓶改管”)工作,进一步降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行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县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提高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硬件水平,从源头消除餐饮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结构性、习惯性隐患,切实保障城市用气安全,实现供气服务普惠均等可及,着力构建高效智慧、绿色低碳、均等服务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优惠、用户承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愿改尽改、能改则改”的原则,实现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减瓶”总目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管道液化气的天然气置换工作,第一类和第二类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2024年底前,按照“能改则改”原则基本完成第三类和第四类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2025年底前,力争全省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实现管道天然气供气。

二、实施范围

尚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以下四类场所:

第一类: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高层办公楼、建筑等按规定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以及不具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储存和使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

第二类:有条件使用管道天然气(燃气管道能通达,且符合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和安全用气条件的)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养老院等)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各类餐饮聚集区。

第三类: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弱、散、差”类型餐饮等场所,具体包括目前正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餐饮等场所。

第四类: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餐饮等场所。

“瓶改管”实施范围不包括:一是无产权、产权不明晰、违章建筑或未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件的场所,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餐饮流动摊贩);二是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餐饮等场所;三是2025年底前启动地块开发、房屋征收的餐饮等场所;四是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建筑工地临时食堂;五是已集中实施“瓶改管”工程后因业态调整而出现的餐饮等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压实责任,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联合餐饮等场所行业管理部门,当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四类场所”的调查摸底工作,梳理出实施范围内用户清单,做到不遗不漏、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应结合实际,在9月25日前制定辖区内“瓶改管”实施方案并上报文成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摸底工作已于7月底发文,联系人:翁源梁;联系电话:629972)

(二)聚焦民生,推进天然气置换。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加快天然气场站和市政管道建设,除个别偏远乡镇(街道),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液化气瓶组间外,在2023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液化气燃气用户的天然气置换工作。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尽快制定天然气置换方案,倒排时间计划,优化置换流程,完善调度机制,科学安排天然气置换、日常维修、管网巡查等工作,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

(三)政策支持,建立联审机制。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在2023年8月底前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开通地面开挖绿色审批通道,根据属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要统筹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行同步谋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开挖地面的恢复。各地应按规定减免压力管道检测等费用,切实降低用户改造成本。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特检机构应在3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四)广泛动员,统筹组织实施。各乡镇、县有关单位、燃气企业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动员,调动餐饮等场所业主的积极性。根据实施方案,“成熟一片、推进一片”,并针对片区化的集中餐饮等场所和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各地要重点推进改造,在2023年底前打造一批“瓶改管”典范项目。

(五)大力推进,规范设施建设。实施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报改流程,降低改造成本。根据改造计划和用户需求,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燃气管道施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稳步推进“瓶改管”项目施工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瓶改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切实把“瓶改管”作为当前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关键举措。要成立工作专班,增配专职人员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瓶改管”工作。

(二)密切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等相关审批上要给予支持,对照各部门职能,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燃气用户积极配合实施,做到相互支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瓶改管”工作改造收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关于清理规范市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通知》(温发改价〔2021〕25号)等文件进行收取,具体费用由餐饮用户、燃气企业、政府三方共同筹措承担,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和燃气企业优惠方案,探索建立燃气企业统一改造建设,燃气用户按年支付管道燃气设施租赁费等优惠措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燃气企业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充分利用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和舆论引导,宣扬管道天然气的安全、经济、绿色、便捷等社会效益,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增进 社会公众对“瓶改管”工作了解与支持,形成安全用气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瓶改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强化工作督导。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燃气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地要配套建立相关考核机制,动态掌握“瓶改管”工作的实施进展,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确保“瓶改管”工作落地见效。

文成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附件1:  用户情况调查表

街道           (单位)用气情况调查表

地址


经营者联系人


经营者联系方式


房屋产权人


产权人联系方式


用户类型

沿街餐饮□ 商场内餐饮□ 农家乐□ 酒店□ 农贸市场□ 旅游景区□ 学校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医院食堂□ 其他     

用气情况

用气设备名称

台数

单台额定小时用气量(Nm3/h)

气瓶总量(Kg)

年用气量(Kg)
















用气环境

用气位置

通风情况

如通风不良是否有整改条件

是否安装浓度报警器

是否设专用烟道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市政管道燃气是否覆盖


用户是否愿意改管


注:1、用气位置:地上、地下、半地下;

       2、通风情况:良好:用气房间位于地上且有直通室外的窗户,开窗面积不小于用气房间面积的1/10;

                            不良:达不到通风良好要求且未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的房间;      

调查人:               调查时间:                  

附件2 :  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等场所摸排用户清单表

街道(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等场所用户清单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房屋产权人

产权人联系方式

是否具备“瓶改管”条件

第一类







1








2








3








....








第二类







1








2








....








第三类







1








2








....








第四类







1








2








....








注:以上表格由街道填写,报送当地燃气主管部门。

附件3:“瓶改管”任务清单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区域

初始数量(户)

计划完成指标(户)

备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第一类






1







2







....







第二类






1







2







....







第三类






1







2







....







第四类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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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01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温州燃气集团文成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6.21”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省委常委会关于聚焦燃气领域安全的系列工作部署,《关于加快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城运安委办[2023]11号)、《温州市加快推进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温城运安委办〔2023〕10号)的要求,加快推动全县范围内餐饮等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管道天然气(以下简称“瓶改管”)工作,进一步降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运行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县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提高用气场所燃气设施硬件水平,从源头消除餐饮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结构性、习惯性隐患,切实保障城市用气安全,实现供气服务普惠均等可及,着力构建高效智慧、绿色低碳、均等服务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优惠、用户承担”,“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愿改尽改、能改则改”的原则,实现管道天然气覆盖区域“减瓶”总目标。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管道液化气的天然气置换工作,第一类和第二类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2024年底前,按照“能改则改”原则基本完成第三类和第四类餐饮等场所“瓶改管”工作。2025年底前,力争全省范围内符合改造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实现管道天然气供气。

二、实施范围

尚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以下四类场所:

第一类: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高层办公楼、建筑等按规定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以及不具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储存和使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

第二类:有条件使用管道天然气(燃气管道能通达,且符合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和安全用气条件的)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养老院等)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各类餐饮聚集区。

第三类:符合户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规范、产权明晰、至今尚未实现管道供气的“弱、散、差”类型餐饮等场所,具体包括目前正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各类小酒店、小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沿街小门面商铺等餐饮等场所。

第四类: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餐饮等场所。

“瓶改管”实施范围不包括:一是无产权、产权不明晰、违章建筑或未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件的场所,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餐饮流动摊贩);二是不符合天然气管道设计、建设、运行、安全相关标准规范的餐饮等场所;三是2025年底前启动地块开发、房屋征收的餐饮等场所;四是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建筑工地临时食堂;五是已集中实施“瓶改管”工程后因业态调整而出现的餐饮等场所。

三、重点任务

(一)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压实责任,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联合餐饮等场所行业管理部门,当地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在2023年8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四类场所”的调查摸底工作,梳理出实施范围内用户清单,做到不遗不漏、不留盲区、全面覆盖。应结合实际,在9月25日前制定辖区内“瓶改管”实施方案并上报文成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调查摸底工作已于7月底发文,联系人:翁源梁;联系电话:629972)

(二)聚焦民生,推进天然气置换。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加快天然气场站和市政管道建设,除个别偏远乡镇(街道),不具备纳管条件的液化气瓶组间外,在2023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液化气燃气用户的天然气置换工作。各乡镇、燃气企业要尽快制定天然气置换方案,倒排时间计划,优化置换流程,完善调度机制,科学安排天然气置换、日常维修、管网巡查等工作,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

(三)政策支持,建立联审机制。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在2023年8月底前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开通地面开挖绿色审批通道,根据属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支持。要统筹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实行同步谋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开挖地面的恢复。各地应按规定减免压力管道检测等费用,切实降低用户改造成本。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特检机构应在3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四)广泛动员,统筹组织实施。各乡镇、县有关单位、燃气企业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动员,调动餐饮等场所业主的积极性。根据实施方案,“成熟一片、推进一片”,并针对片区化的集中餐饮等场所和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各地要重点推进改造,在2023年底前打造一批“瓶改管”典范项目。

(五)大力推进,规范设施建设。实施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报改流程,降低改造成本。根据改造计划和用户需求,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快燃气管道施工,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稳步推进“瓶改管”项目施工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燃气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瓶改管”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切实把“瓶改管”作为当前提升燃气本质安全的关键举措。要成立工作专班,增配专职人员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瓶改管”工作。

(二)密切部门联动。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进度通报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等相关审批上要给予支持,对照各部门职能,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燃气用户积极配合实施,做到相互支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瓶改管”工作改造收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关于清理规范市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的通知》(温发改价〔2021〕25号)等文件进行收取,具体费用由餐饮用户、燃气企业、政府三方共同筹措承担,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和燃气企业优惠方案,探索建立燃气企业统一改造建设,燃气用户按年支付管道燃气设施租赁费等优惠措施。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燃气企业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充分利用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和舆论引导,宣扬管道天然气的安全、经济、绿色、便捷等社会效益,普及安全用气常识,增进 社会公众对“瓶改管”工作了解与支持,形成安全用气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瓶改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强化工作督导。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燃气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各地要配套建立相关考核机制,动态掌握“瓶改管”工作的实施进展,每季度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督查指导和执法检查,确保“瓶改管”工作落地见效。

文成县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附件1:  用户情况调查表

街道           (单位)用气情况调查表

地址


经营者联系人


经营者联系方式


房屋产权人


产权人联系方式


用户类型

沿街餐饮□ 商场内餐饮□ 农家乐□ 酒店□ 农贸市场□ 旅游景区□ 学校食堂□ 养老机构食堂□ 医院食堂□ 其他     

用气情况

用气设备名称

台数

单台额定小时用气量(Nm3/h)

气瓶总量(Kg)

年用气量(Kg)
















用气环境

用气位置

通风情况

如通风不良是否有整改条件

是否安装浓度报警器

是否设专用烟道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市政管道燃气是否覆盖


用户是否愿意改管


注:1、用气位置:地上、地下、半地下;

       2、通风情况:良好:用气房间位于地上且有直通室外的窗户,开窗面积不小于用气房间面积的1/10;

                            不良:达不到通风良好要求且未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的房间;      

调查人:               调查时间:                  

附件2 :  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等场所摸排用户清单表

街道(乡镇)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等场所用户清单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房屋产权人

产权人联系方式

是否具备“瓶改管”条件

第一类







1








2








3








....








第二类







1








2








....








第三类







1








2








....








第四类







1








2








....








注:以上表格由街道填写,报送当地燃气主管部门。

附件3:“瓶改管”任务清单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区域

初始数量(户)

计划完成指标(户)

备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第一类






1







2







....







第二类






1







2







....







第三类






1







2







....







第四类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