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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0013/2023-101877
组配分类 财政基本信息 发布机构 文成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成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15:01:16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财政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业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1号)和《文成县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财农〔2022〕52号 )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的申报。

二、扶持对象

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兼顾乡(镇)。

三、支持范围

(一)支持农村和农业领域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含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和硬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治理,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村庄整治、灾害点整治及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等。

(二)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的各类项目建设,含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平台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农业产业经济开发项目建设等。

四、项目投资规模、补助标准和建设期限

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万元以内;财政扶持备选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80%;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以村级为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对象是村内户外的公益项目,凡列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计划的,均要以村级为项目建设主体。

(二)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在村级向乡镇政府申报的基础上,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实地调研,综合考虑项目轻重缓急、项目可行性、村两委战斗力及团结情况、项目资金自筹情况等因素进行筛选,确定具体备选项目,并向县财政局上报。备选项目要明确建设主体、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期限、投资总额等,各乡镇要对备选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三)做好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严格按照项目扶持范围及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要按照村级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防止项目重复申报,凡是在本年度申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不得重复向其他部门申报,已有补助的项目、以前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每个乡镇原则上申报一个备选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备选项目。各乡镇在备选项目上报之前,要在乡镇和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申报截止日期。各乡镇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加盖印章的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送至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赵跃南浙政钉,同时将纸质申报表(加盖印章)送县财政局农业科601室。联系电话:67819560

附件1:  2024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  2024年度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方案申报简表

文成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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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成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15:01:1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财政局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业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1〕21号)和《文成县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财农〔2022〕52号 )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温州市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的申报。

二、扶持对象

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兼顾乡(镇)。

三、支持范围

(一)支持农村和农业领域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含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和硬化,农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治理,农村饮用水设施建设,村庄整治、灾害点整治及卫生保洁设施建设,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及便民利民设施建设等。

(二)支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的各类项目建设,含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利用开发项目建设,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平台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农业产业经济开发项目建设等。

四、项目投资规模、补助标准和建设期限

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0万元以内;财政扶持备选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80%;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五、工作要求

(一)以村级为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资金支持对象是村内户外的公益项目,凡列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计划的,均要以村级为项目建设主体。

(二)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在村级向乡镇政府申报的基础上,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实地调研,综合考虑项目轻重缓急、项目可行性、村两委战斗力及团结情况、项目资金自筹情况等因素进行筛选,确定具体备选项目,并向县财政局上报。备选项目要明确建设主体、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期限、投资总额等,各乡镇要对备选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三)做好项目申报的公开、公平。严格按照项目扶持范围及申报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要按照村级的承受能力合理安排。防止项目重复申报,凡是在本年度申报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不得重复向其他部门申报,已有补助的项目、以前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尚未完成的,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每个乡镇原则上申报一个备选项目,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备选项目。各乡镇在备选项目上报之前,要在乡镇和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申报截止日期。各乡镇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加盖印章的项目申报表(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送至文成县财政局农业科赵跃南浙政钉,同时将纸质申报表(加盖印章)送县财政局农业科601室。联系电话:67819560

附件1:  2024年度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  2024年度农村公共服务备选项目方案申报简表

文成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