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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指南】关于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
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17:18:36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策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培育壮大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

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兑现时间:申报截止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四、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点击“《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补助申请表》”,上传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按照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文成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在线审查任务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核。

3、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经公示无异议后,文成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表》中企业提供的账户拨付奖补资金。企业到该项资金后需及时在系统上确认。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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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指南】关于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 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补助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0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策意见的通知》(文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培育壮大农业产业经营主体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

二、申报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三、兑现时间:申报截止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四、申报流程:

1、请申报单位登录“温州市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点击“《文成县首次认定的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和监测合格的各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示范“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补助申请表》”,上传相关认定文件复印件,按照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2、文成县农业农村局自收到在线审查任务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核。

3、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4、经公示无异议后,文成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表》中企业提供的账户拨付奖补资金。企业到该项资金后需及时在系统上确认。

文成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