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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16:05:53 来源:文成县司法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县级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为纵深推进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责任落实约谈工作的通知》和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的通知要求,形成《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形成意见建议,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书面反馈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意见。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改革工作推进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高度集成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根据《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

一、约谈范畴

本机制所称约谈,是指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针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阻力通过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改革工作推进责任。

二、约谈对象

(一)县级改革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约谈的人员为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科室成员等。

(二)大峃镇、珊溪镇、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畲族镇、百丈漈镇、峃口镇等8个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约谈的人员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科室成员以及约谈主体认为有必要参加约谈的人员。

三、约谈形式

约谈形式分为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约谈形式。

四、约谈条件

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一)各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不重视,党委政府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改革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导致改革工作推进保障措施不落实,行政执法下沉力量薄弱,造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体推进不力;因消极推诿、敷衍应对,导致赋权事项案件积压;

(二)县级有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未根据市县两级年度改革任务清单部署,落实不到位的;被市级牵头部门发提示单,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被省级牵头部门发现问题,告知市级的,3个月内整改效果不突出或未整改的,被省级牵头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三)没有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四方面,有出现被省、市改革牵头单位负面评价情况的;

(四)未严格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没有落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要求的,没有落实“强化事前风险提示,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要求等;

(五)其他按照《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要求未及时开展工作、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六)“1+8”部门未按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合理配置下沉人员,未切实履行下沉执法力量;

(七)其他有必要进行约谈的情况。

五、约谈权限

(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对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组长(分管副县长)对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对本部门、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改革职责相关科室及成员进行约谈,约谈人可为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六、约谈内容

(一)通报被约谈者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阻力,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听取被约谈者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陈述,了解整改情况;

(三)与被约谈人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七、约谈程序

(一)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或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组长(分管副县长)约谈的,经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审核,确定约谈对象及具体事宜。需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约谈的,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确定约谈对象及具体事宜;

(二)组织约谈单位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

(三)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四)组织约谈单位应做好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约谈对象,约谈记录包括:约谈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和结果。

八、监督落实

(一)约谈对象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组织约谈单位。

(二)组织约谈单位负责约谈事项和约谈内容的后期督查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期限内按《约谈记录》整改落实到位的,终止约谈程序。

(三)对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科室及成员,由主管部门纳入年终考核。

九、其他事项

(一)约谈制度不代替纪律处分等处理。

(二)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指挥机制。

(三)本制度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约谈记录表

约谈事项

被约谈人

单位及职务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被约谈人签名: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稿标题

《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单

反馈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各单位收到文稿后,请速送有关领导审阅。2.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修改意见加盖公章,通过浙政钉反馈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办公室(王高锋,电话:655332))。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4:县级有关单位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社会治理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县气象局、县金融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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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司法局 字体:[ ]

各县级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为纵深推进我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压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完善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责任落实约谈工作的通知》和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的通知要求,形成《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形成意见建议,并于9月13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同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书面反馈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意见。

2023年9月5日

附件1:  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改革工作推进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高度集成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根据《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版》的考核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

一、约谈范畴

本机制所称约谈,是指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针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阻力通过与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要求其正确认识问题,提醒、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改革工作推进责任。

二、约谈对象

(一)县级改革工作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约谈的人员为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科室成员等。

(二)大峃镇、珊溪镇、玉壶镇、南田镇、黄坦镇、西坑畲族镇、百丈漈镇、峃口镇等8个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参加约谈的人员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科室成员以及约谈主体认为有必要参加约谈的人员。

三、约谈形式

约谈形式分为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约谈形式。

四、约谈条件

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一)各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不重视,党委政府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改革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导致改革工作推进保障措施不落实,行政执法下沉力量薄弱,造成“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体推进不力;因消极推诿、敷衍应对,导致赋权事项案件积压;

(二)县级有关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未根据市县两级年度改革任务清单部署,落实不到位的;被市级牵头部门发提示单,未及时进行整改的,被省级牵头部门发现问题,告知市级的,3个月内整改效果不突出或未整改的,被省级牵头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

(三)没有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案件四方面,有出现被省、市改革牵头单位负面评价情况的;

(四)未严格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没有落实“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涉企轻罚免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要求的,没有落实“强化事前风险提示,推进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要求等;

(五)其他按照《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要求未及时开展工作、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情节严重的。

(六)“1+8”部门未按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合理配置下沉人员,未切实履行下沉执法力量;

(七)其他有必要进行约谈的情况。

五、约谈权限

(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对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组长(分管副县长)对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负责对本部门、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改革职责相关科室及成员进行约谈,约谈人可为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六、约谈内容

(一)通报被约谈者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阻力,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听取被约谈者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陈述,了解整改情况;

(三)与被约谈人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七、约谈程序

(一)需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或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组长(分管副县长)约谈的,经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主任审核,确定约谈对象及具体事宜。需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约谈的,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确定约谈对象及具体事宜;

(二)组织约谈单位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

(三)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四)组织约谈单位应做好记录,形成《约谈记录》并及时发送约谈对象,约谈记录包括:约谈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和结果。

八、监督落实

(一)约谈对象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组织约谈单位。

(二)组织约谈单位负责约谈事项和约谈内容的后期督查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期限内按《约谈记录》整改落实到位的,终止约谈程序。

(三)对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科室及成员,由主管部门纳入年终考核。

九、其他事项

(一)约谈制度不代替纪律处分等处理。

(二)各县级有关单位、赋权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建立相应的统筹协调指挥机制。

(三)本制度由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约谈记录表

约谈事项

被约谈人

单位及职务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人

记录人

参加人员

被约谈人签名:

附件3:  征求意见反馈单

文稿标题

《文成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约谈机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反馈单

反馈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各单位收到文稿后,请速送有关领导审阅。2.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修改意见加盖公章,通过浙政钉反馈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办公室(王高锋,电话:655332))。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4:县级有关单位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改革办、县委编办、县信访局、县社会治理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体育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县气象局、县金融中心、县大数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