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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8/2023-103367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科字〔202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5-2023-001 |
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予印发《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2: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1: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县级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快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和命名
1.县级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制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开展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为目标,不断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培养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2.县级研发中心名称:统一规范采用“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
二、备案条件
1.研发场地: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不少于 50 平方米。
2.研发人员: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 8%以上,或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 5 人(含)以上。
3.研发经费: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3%以上,或企业直接年投入企业研发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 50 万元。
4.研发设备:研发设备原值累计达到 50 万元以上。
5.研发项目: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研发活动,取得一定研发成果。
三、备案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县级研发中心备案条件的各有关企业,填报《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向县科技局申请备案。佐证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研发人员名单、研发设备清单、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结构明细表、知识产权授权清单等。
2.推荐备案。县科技局职能科室负责对县级研发中心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3.发文备案。县科技局下达备案文件。
四、县级研发中心评价管理
备案入库的县级研发中心由县科技局组织抽样绩效评价,每年评价一次,抽样率不低于 5%。对抽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文成县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 2024年1月29日起实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公章) | |||
研发中心名称 | 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 上年度研发费用 (万元) | ||
上年度职工总数 (人) | 研发人员数(人) | ||
研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 研发设备、仪器原值(万元) | ||
上年度实施研发 项目数(个) | 累计获得专利授 权数(件) | ||
属地乡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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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8/2023-103367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科字〔2023〕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5-2023-001 |
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 现予印发《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 附件2: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附件1: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县级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快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和命名 1.县级研发中心的主要任务:制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开展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产学研合作,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为目标,不断研究开发出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引进、培养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2.县级研发中心名称:统一规范采用“依托单位字号+核心研发方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形式。 二、备案条件 1.研发场地:相对集中的研发场地不少于 50 平方米。 2.研发人员: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 8%以上,或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 5 人(含)以上。 3.研发经费:企业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 3%以上,或企业直接年投入企业研发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 50 万元。 4.研发设备:研发设备原值累计达到 50 万元以上。 5.研发项目: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研发活动,取得一定研发成果。 三、备案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县级研发中心备案条件的各有关企业,填报《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附相关佐证材料,向县科技局申请备案。佐证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研发人员名单、研发设备清单、上年度企业研发经费结构明细表、知识产权授权清单等。 2.推荐备案。县科技局职能科室负责对县级研发中心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3.发文备案。县科技局下达备案文件。 四、县级研发中心评价管理 备案入库的县级研发中心由县科技局组织抽样绩效评价,每年评价一次,抽样率不低于 5%。对抽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文成县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 2024年1月29日起实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申请表
文科字〔2023〕6号(关于印发《文成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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