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送达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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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送达的公告 林珍、林丽: 我局于2024年1月5日作出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 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我局于2022年4月2日对你(们)作出了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现经审核发现,相关事实认定不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文成县伯温路苔湖新区21幢2楼(联系电话:0577-59001727)领取《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1、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pdf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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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送达的公告 林珍、林丽: 我局于2024年1月5日作出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 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我局于2022年4月2日对你(们)作出了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现经审核发现,相关事实认定不清。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文成县伯温路苔湖新区21幢2楼(联系电话:0577-59001727)领取《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1、文资规撤决〔2024〕1号《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文资规责〔2022〕5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决定.pdf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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