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文征预公告〔2024〕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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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珊溪镇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华杨垟谷培)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珊溪镇华扬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76公顷。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文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珊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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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珊溪镇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华杨垟谷培)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珊溪镇华扬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76公顷。四至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文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珊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pdf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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