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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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留才环境,经研究,决定推出第一批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认购房源 本次申请人可认购的文成县人才住房房源共60套,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国有出让,其中位于沙垟华庭40套、枫华名邸10套、河庭嘉苑10套。 二、本次认购对象和资格条件 本次认购对象为本公告申报截止日前已经认定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BCDEF类人才。资格条件为BCDEF类人才本人在文成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类优惠政策。 (人才码申请流程) 三、优惠条件 本次认购房源实行“一房一价”,BC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50%购置;DE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60%购置;F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70%购置。 四、本次认购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认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需填写并经签字确认的《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申报表》一份; (2)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且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3)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须向指定账户缴纳认购意向金3万元(户名:文成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县支行,账号:19260101040010325)。 2.申请人认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具体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止,下午2:00至5:30止。 3.申请人认购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申请人认购报名地点为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一楼(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中侨路新区大楼新区管委会办事大厅)申报。 4.申请人认购报名资格审查 本公告申报截止期满后,根据申请人认购报名提交的材料由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审查。 5.申请人选房顺序 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实行全过程公证,县城规划区无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摸文,县城规划区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摸文。第一批次摸文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次摸文,同批次内按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E类、F类顺序摸取认购选房顺序号。摸文号认购选房采用“组次”方式进行,同组先选先得。具体选房认购办法和认购时间另行通知。 6.申请人意向金的处置 申请人的意向金在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前如放弃认购,则由实施部门不计息退还。如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后,则意向金转为认购定金,在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后放弃继续购房,拒绝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等,则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申请人认购完成,定金可抵作房款结算。 7.认购房产产权限制 文成县人才住房房源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变更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得上市流通周转,包括买卖、赠与、抵债等,除了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外不得办理其它用途的抵押贷款。在申请人签订买卖合同时须同时向实施部门出具产权限制的承诺书,如申请人违反承诺,则实施单位可以收回该不动产,退回申请人实际缴纳房款,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实际缴纳的房款,则按市场评估价退回,如造成实施部门损失的,则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事项 本次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工作相关的资格条件、程序等如存在未有规定,或有歧义的,则由实施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77-59025529。 中共文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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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留才环境,经研究,决定推出第一批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认购房源 本次申请人可认购的文成县人才住房房源共60套,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国有出让,其中位于沙垟华庭40套、枫华名邸10套、河庭嘉苑10套。 二、本次认购对象和资格条件 本次认购对象为本公告申报截止日前已经认定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BCDEF类人才。资格条件为BCDEF类人才本人在文成县未享受过人才购房类优惠政策。 (人才码申请流程) 三、优惠条件 本次认购房源实行“一房一价”,BC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50%购置;DE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60%购置;F类人才按“一房一价”的70%购置。 四、本次认购相关事项要求 1.申请人认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需填写并经签字确认的《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申报表》一份; (2)申请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且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3)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须向指定账户缴纳认购意向金3万元(户名:文成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成县支行,账号:19260101040010325)。 2.申请人认购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具体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止,下午2:00至5:30止。 3.申请人认购报名地点及方式 本次申请人认购报名地点为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一楼(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中侨路新区大楼新区管委会办事大厅)申报。 4.申请人认购报名资格审查 本公告申报截止期满后,根据申请人认购报名提交的材料由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审查。 5.申请人选房顺序 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实行全过程公证,县城规划区无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一批次摸文,县城规划区有住房人才安排为第二批次摸文。第一批次摸文完毕后再进行第二批次摸文,同批次内按人才层次类别B类、C类、D类、E类、F类顺序摸取认购选房顺序号。摸文号认购选房采用“组次”方式进行,同组先选先得。具体选房认购办法和认购时间另行通知。 6.申请人意向金的处置 申请人的意向金在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前如放弃认购,则由实施部门不计息退还。如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后,则意向金转为认购定金,在申请人确定认购房号后放弃继续购房,拒绝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等,则定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申请人认购完成,定金可抵作房款结算。 7.认购房产产权限制 文成县人才住房房源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变更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得上市流通周转,包括买卖、赠与、抵债等,除了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外不得办理其它用途的抵押贷款。在申请人签订买卖合同时须同时向实施部门出具产权限制的承诺书,如申请人违反承诺,则实施单位可以收回该不动产,退回申请人实际缴纳房款,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实际缴纳的房款,则按市场评估价退回,如造成实施部门损失的,则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事项 本次文成县人才住房认购工作相关的资格条件、程序等如存在未有规定,或有歧义的,则由实施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0577-59025529。 中共文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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