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季度投诉举报分析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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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4年三季度,文成县局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全国12315系统、来电来函等形式共接收投诉举报284件,同比下降9.55%。其中,投诉218件,占总接收量的76.76%,比2022、2023年同期分别上升96.40%和0.93%;举报66件,占总接收量的23.24%,比2022、2023年同期分别上升11.86%、下降32.65%。 图1 2022至2024年三季度投诉举报件接收量对比情况(单位:件) 二、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三季度,商品消费投诉140件,占投诉件接收总量的64.22%,与2022、2023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0.73%、下降16.67%;服务消费投诉78件,占投诉件接收总量的35.78%,与2022、2023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2.41%和62.50%。
图2 2022至2024年三季度消费投诉接收量对比情况(单位:件) (一)投诉内容分析 三季度投诉内容主要聚焦在合同、食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类四方面问题。其中合同问题位居榜首,占消费投诉件接收量的26.61%,具体集中在经营户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收取高额违约金等问题;食品安全占22.48%,主要反映在食品过期、食品内有异物等;质量问题占19.72%,主要聚焦在实物与产品说明的质量不符、产品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售后服务占14.68%,主要体现在商品退换修问题。 表1 2024年三季度投诉内容分布情况
(二)投诉类别分析 商品类投诉中,食品消费依然是关注的重点,占商品类投诉总量37.14%,包括普通食品31件、酒和饮料13件、保健食品1件、食用农产品7件,主要反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农产品不新鲜有异味等问题;服装、鞋帽投诉量有所下降,占商品类投诉总量20.71%,同比下降25.64%,其中线上消费类投诉21件,线下消费类投诉8件,服装零售业受互联网影响较大,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上。 表2 2024年三季度商品类投诉分布情况
服务类投诉中,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的问题凸显,主要集中在预约上门维修收费高、退费难、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三季度是县内文旅消费高峰期,旅游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投诉内容主要为景区周边住宿退房收取违约金、平台宣传与实际不符、餐饮价格虚高、经营场所卫生差等问题。 图3 2024年三季度服务类投诉分布情况(单位: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三季度收到举报件66件,同比下降32.65%。从问题类别来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位居榜首,占举报件接收量33.33%,其中50%为职业索赔人举报件,举报内容包括商家食品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其余11件举报件主要反映无照经营、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问题。 图4 2024年三季度举报件分布情况(单位:件) 四、热点情况及分析 一是合同纠纷问题凸显。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如部分民宿酒店在制定退订规则时,以“一旦预定,不可取消”“预定后30分钟不可取消”等形式一概排除消费者取消预订的权利。同时,存在商家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消费者在平台预约维修家电服务,商家收取上门服务费后,不按约定时间上门维修。 二是食品行业仍需规范。食品安全问题风险多、体量大,处置不当易激化矛盾,投诉举报件中的食品问题主要聚焦于食品中混有异物,如食品中混入虫子、毛发等异物,这类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质量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消费者的食用体验和身体健康。同时,部分食品标签不规范,如商家销售的食品标签未标注全部成分,或使用了已注销的食品厂旧包装,导致标签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是职业索赔乱象频发。职业索赔人提交大批量同质化投诉举报,在未得到惩罚性赔偿后批量申请行政复议等救济渠道,通过恶意“维权”的方式获得高额赔偿,导致行政主体维护公共利益的压力增大,三季度收到职业举报件占举报件接收总量的50%。 五、对策与建议 一是坚持溯源治理。健全消费维权首问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同时,对投诉较多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约谈,指导企业规范合同范本,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源头治理和消费纠纷源头减量。 二是强化食安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食品领域非法添加和掺杂掺假、保健品营销市场乱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扩大抽检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抽检频次,增加食品添加剂等抽检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对接法院、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通过遏制与合规指导相结合,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恶意投诉举报”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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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4年三季度,文成县局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全国12315系统、来电来函等形式共接收投诉举报284件,同比下降9.55%。其中,投诉218件,占总接收量的76.76%,比2022、2023年同期分别上升96.40%和0.93%;举报66件,占总接收量的23.24%,比2022、2023年同期分别上升11.86%、下降32.65%。 图1 2022至2024年三季度投诉举报件接收量对比情况(单位:件) 二、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三季度,商品消费投诉140件,占投诉件接收总量的64.22%,与2022、2023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0.73%、下降16.67%;服务消费投诉78件,占投诉件接收总量的35.78%,与2022、2023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2.41%和62.50%。
图2 2022至2024年三季度消费投诉接收量对比情况(单位:件) (一)投诉内容分析 三季度投诉内容主要聚焦在合同、食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类四方面问题。其中合同问题位居榜首,占消费投诉件接收量的26.61%,具体集中在经营户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收取高额违约金等问题;食品安全占22.48%,主要反映在食品过期、食品内有异物等;质量问题占19.72%,主要聚焦在实物与产品说明的质量不符、产品以次充好、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售后服务占14.68%,主要体现在商品退换修问题。 表1 2024年三季度投诉内容分布情况
(二)投诉类别分析 商品类投诉中,食品消费依然是关注的重点,占商品类投诉总量37.14%,包括普通食品31件、酒和饮料13件、保健食品1件、食用农产品7件,主要反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农产品不新鲜有异味等问题;服装、鞋帽投诉量有所下降,占商品类投诉总量20.71%,同比下降25.64%,其中线上消费类投诉21件,线下消费类投诉8件,服装零售业受互联网影响较大,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上。 表2 2024年三季度商品类投诉分布情况
服务类投诉中,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的问题凸显,主要集中在预约上门维修收费高、退费难、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三季度是县内文旅消费高峰期,旅游消费投诉呈现上升趋势,投诉内容主要为景区周边住宿退房收取违约金、平台宣传与实际不符、餐饮价格虚高、经营场所卫生差等问题。 图3 2024年三季度服务类投诉分布情况(单位:件) 三、举报情况分析 三季度收到举报件66件,同比下降32.65%。从问题类别来看,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位居榜首,占举报件接收量33.33%,其中50%为职业索赔人举报件,举报内容包括商家食品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其余11件举报件主要反映无照经营、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问题。 图4 2024年三季度举报件分布情况(单位:件) 四、热点情况及分析 一是合同纠纷问题凸显。商家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如部分民宿酒店在制定退订规则时,以“一旦预定,不可取消”“预定后30分钟不可取消”等形式一概排除消费者取消预订的权利。同时,存在商家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消费者在平台预约维修家电服务,商家收取上门服务费后,不按约定时间上门维修。 二是食品行业仍需规范。食品安全问题风险多、体量大,处置不当易激化矛盾,投诉举报件中的食品问题主要聚焦于食品中混有异物,如食品中混入虫子、毛发等异物,这类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质量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消费者的食用体验和身体健康。同时,部分食品标签不规范,如商家销售的食品标签未标注全部成分,或使用了已注销的食品厂旧包装,导致标签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是职业索赔乱象频发。职业索赔人提交大批量同质化投诉举报,在未得到惩罚性赔偿后批量申请行政复议等救济渠道,通过恶意“维权”的方式获得高额赔偿,导致行政主体维护公共利益的压力增大,三季度收到职业举报件占举报件接收总量的50%。 五、对策与建议 一是坚持溯源治理。健全消费维权首问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同时,对投诉较多的企业开展一对一约谈,指导企业规范合同范本,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源头治理和消费纠纷源头减量。 二是强化食安监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食品领域非法添加和掺杂掺假、保健品营销市场乱象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扩大抽检的针对性和覆盖面,加大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抽检频次,增加食品添加剂等抽检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对接法院、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机制,通过遏制与合规指导相结合,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恶意投诉举报”乱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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