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文成县樟山片区ZS-03-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发布日期:2024-12-27 16:50:29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文成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82024GG0026466号】(樟山片区ZS-03-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建筑专业:

1.地下室: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裙房分隔布置微调;

2.地下室:地下一层平面图根据供电部门要求 D-AX~D-AW轴交D-24~D-27轴处华数机房门位置调整,华数机房及室分机房的门调整为GFM1522甲子母门;

3.地下室:地下一层Q-38交Q-H轴及Q-31交Q-A轴处增设排烟腔体;

4.地下室:地下一层Q-37交Q-W轴交Q-V轴处墙体调整,封闭空间范围增大;

5.地下室:地下一层D-1轴交D-P轴处消防器材室取消,并根据电气专业要求增设住宅配电间,约110平方米的面积由设备机房变为普通车库面积。

6.15#楼:根据预测绘报告,地上建筑面积超出容积率,取消15#楼3轴交C轴楼梯底下卫生间,并将此区域划归给地下室;

7.1#4#楼一至四层1/5/8/13/16/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2#5#9#楼一至六层1/3/8/13/18/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3#6#7#8#10#11#13#楼一至五层1/5/8/13/16/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12#楼一至五层1/3/5/7/14/16/18/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

8.005939-TY图A-01-02至A-01-07中5号墙身至18号墙身屋面梁取消外凸土建垛头,005939-TY图A-01-09至A-01-012中24号墙身至32号墙身屋面梁取消外凸土建垛头;005939-TY图A-02-05至A-02-06中Q24、Q25墙身取消外凸土建垛头。

9.1#4#2#5#9#楼楼梯间二至十七层北侧梁高调整为400mm高,门窗大样表中LPC2528及LPC2528a尺寸调整。

10.1#4#2#5#9#楼平面图上楼梯间内风井开洞位置与楼梯间梯柱有冲突,与结构复核后调整位置。

11.1-13#楼出屋面风井取消混凝土顶板及部分土建侧墙,调整外围护为钢构架加金属雨蓬顶,39,40号墙身相应调整。

12.1-13#楼二层及以上横向层间线条中央部位由涂料改为灰色铝板。

13.1-13#楼首层外挑金属雨蓬檐口统一内退10mm。楼梯间出入口处雨蓬进深由2.1米改为2.09米。

14.3#6#7#8#10#11#13#楼二层飘窗下方非上人屋面补充排水地漏位置。

15.1-13#楼屋面构架部分位置采用土建混凝土构架,墙身局部做对应调整。屋面排水沟部分位置做相应调整,增加及调整部分过水洞位置及标高。

16.1#2#3#4#8#13#住宅裙房商业外立面造型调整。

17.通用墙身A-02-01~ A-02-06幕墙做法深化调整

18.总图指标:根据测绘单位预测结果,原设计在部分面积计算有误。一、地下室部分:地下室人防面积由6810平方米调整为6881平方米;设备机房面积因第5点及测绘规则不同(排烟机房、补风机房等面积预测绘归入普通车库面积)由2780平方米调整为2444平方米。普通车库面积17920平方米调整为18283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由1290平方米调整为1357平方米;根据测绘规范要求,地下室结构空腔需计面积,结构空腔面积1290平方米,综上地下室面积增加143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由28816平方米调整为30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1439平方米;二、地上面积部分:绿化阳台面积由7750平方米调整为7480平方米,即总建筑面积减少270平方米;结合第一至二点总建筑面积由124171.50平方米增加至125340.50平方米。三、创新工坊200平方米,健康小屋60平方米,无人超市80平方米,合计340平方米划入商业面积,商业面积由2561.44平方米增加到2901.44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由2048.00平方米减少到1708.00平方米;

结构专业:

1、地下室桩基除14#楼门楼及边上商业Q22~Q33交D-AC~D-H轴部位工程桩水下混凝土强度等级(桩身取芯强度)由C40改为C30,其余工程桩水下混凝土强度等级(桩身取芯强度)由C40改为C35。

2、住宅主楼负二层墙柱到六层墙柱把原来图审中C50强度等级统一修改为C40强度,墙厚加宽,配筋相应调整。

3、修改1#~4#楼、8#楼、10#楼、11#楼筏板基础持力层未到中风化岩的基础做法。

4、根据幕墙和建筑调整沿街立面墙身修改相关梁截面信息和节点。

5、根据县住建组织的专家审查意见调整部分梁截面配筋,根据住建意见优化水电等预埋管。

给排水专业:

1.因市政压力不足无法满足室外消火栓最低供水压力,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相应位置给排水管线调整,补充室外消防泵房大样图,详见W-05-03。

2.市政给水接口由原先两路调整为从规划二路接入一路,室外消火栓改为临时高压制,室外消防车道边增设消防车取水口,室外消火栓管线根据现有景观总图调整走向。

3.因市政压力不足,原市政直供管改为从加压一区经减压阀减压后接出。原地下室市政接口取消一路,保留原Q-23轴处接口调整为商业配套供水管,加压一区泵组功率调整。

4.3#、4#楼地下一层前室内室内消火栓接管因净高影响调整接口位置。

5.12#楼一层补充D1YTL-2立管转换后管线。

电气专业:

1.根据建筑及给排水消防泵房提资,电气补充消防泵房电气设计;

2.补充地下一层:D-20~D-21轴交D-AJ~D-AL轴和地下二层:D-6轴交D-X~D-AB轴集水井配电设计;

3.补充14#楼客梯电气设计;

4.根据泳池厂家功率提资,调整原泳池配电总箱系统图出线回路开关数量。

5.根据建筑专业地下一层Q-37交Q-W轴交Q-V轴处墙体调整,消防报警平面取消该处报警点位,并调整管线连接;

6.根据建筑专业取消15#楼3交C轴楼梯底下卫生间并将此区域划归给地下室,消防报警平面在此增设感烟探测器及管线连接。

7.14#楼根据幕墙提资,有幕墙设计区域利用幕墙永久金属构件做接闪器,同时相关区域取消原设计明敷接闪带。

暖通专业:

1.因建筑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暖通相应增加送排风措施。

2.因现场安装问题,地上楼梯间加压送风立管有原来的500*2500改成480*2500。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1日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文成县樟山片区ZS-03-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文成县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82024GG0026466号】(樟山片区ZS-03-2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建筑专业:

1.地下室: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裙房分隔布置微调;

2.地下室:地下一层平面图根据供电部门要求 D-AX~D-AW轴交D-24~D-27轴处华数机房门位置调整,华数机房及室分机房的门调整为GFM1522甲子母门;

3.地下室:地下一层Q-38交Q-H轴及Q-31交Q-A轴处增设排烟腔体;

4.地下室:地下一层Q-37交Q-W轴交Q-V轴处墙体调整,封闭空间范围增大;

5.地下室:地下一层D-1轴交D-P轴处消防器材室取消,并根据电气专业要求增设住宅配电间,约110平方米的面积由设备机房变为普通车库面积。

6.15#楼:根据预测绘报告,地上建筑面积超出容积率,取消15#楼3轴交C轴楼梯底下卫生间,并将此区域划归给地下室;

7.1#4#楼一至四层1/5/8/13/16/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2#5#9#楼一至六层1/3/8/13/18/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3#6#7#8#10#11#13#楼一至五层1/5/8/13/16/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12#楼一至五层1/3/5/7/14/16/18/20轴交B轴处剪力墙加厚。

8.005939-TY图A-01-02至A-01-07中5号墙身至18号墙身屋面梁取消外凸土建垛头,005939-TY图A-01-09至A-01-012中24号墙身至32号墙身屋面梁取消外凸土建垛头;005939-TY图A-02-05至A-02-06中Q24、Q25墙身取消外凸土建垛头。

9.1#4#2#5#9#楼楼梯间二至十七层北侧梁高调整为400mm高,门窗大样表中LPC2528及LPC2528a尺寸调整。

10.1#4#2#5#9#楼平面图上楼梯间内风井开洞位置与楼梯间梯柱有冲突,与结构复核后调整位置。

11.1-13#楼出屋面风井取消混凝土顶板及部分土建侧墙,调整外围护为钢构架加金属雨蓬顶,39,40号墙身相应调整。

12.1-13#楼二层及以上横向层间线条中央部位由涂料改为灰色铝板。

13.1-13#楼首层外挑金属雨蓬檐口统一内退10mm。楼梯间出入口处雨蓬进深由2.1米改为2.09米。

14.3#6#7#8#10#11#13#楼二层飘窗下方非上人屋面补充排水地漏位置。

15.1-13#楼屋面构架部分位置采用土建混凝土构架,墙身局部做对应调整。屋面排水沟部分位置做相应调整,增加及调整部分过水洞位置及标高。

16.1#2#3#4#8#13#住宅裙房商业外立面造型调整。

17.通用墙身A-02-01~ A-02-06幕墙做法深化调整

18.总图指标:根据测绘单位预测结果,原设计在部分面积计算有误。一、地下室部分:地下室人防面积由6810平方米调整为6881平方米;设备机房面积因第5点及测绘规则不同(排烟机房、补风机房等面积预测绘归入普通车库面积)由2780平方米调整为2444平方米。普通车库面积17920平方米调整为18283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由1290平方米调整为1357平方米;根据测绘规范要求,地下室结构空腔需计面积,结构空腔面积1290平方米,综上地下室面积增加143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由28816平方米调整为30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增加1439平方米;二、地上面积部分:绿化阳台面积由7750平方米调整为7480平方米,即总建筑面积减少270平方米;结合第一至二点总建筑面积由124171.50平方米增加至125340.50平方米。三、创新工坊200平方米,健康小屋60平方米,无人超市80平方米,合计340平方米划入商业面积,商业面积由2561.44平方米增加到2901.44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由2048.00平方米减少到1708.00平方米;

结构专业:

1、地下室桩基除14#楼门楼及边上商业Q22~Q33交D-AC~D-H轴部位工程桩水下混凝土强度等级(桩身取芯强度)由C40改为C30,其余工程桩水下混凝土强度等级(桩身取芯强度)由C40改为C35。

2、住宅主楼负二层墙柱到六层墙柱把原来图审中C50强度等级统一修改为C40强度,墙厚加宽,配筋相应调整。

3、修改1#~4#楼、8#楼、10#楼、11#楼筏板基础持力层未到中风化岩的基础做法。

4、根据幕墙和建筑调整沿街立面墙身修改相关梁截面信息和节点。

5、根据县住建组织的专家审查意见调整部分梁截面配筋,根据住建意见优化水电等预埋管。

给排水专业:

1.因市政压力不足无法满足室外消火栓最低供水压力,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相应位置给排水管线调整,补充室外消防泵房大样图,详见W-05-03。

2.市政给水接口由原先两路调整为从规划二路接入一路,室外消火栓改为临时高压制,室外消防车道边增设消防车取水口,室外消火栓管线根据现有景观总图调整走向。

3.因市政压力不足,原市政直供管改为从加压一区经减压阀减压后接出。原地下室市政接口取消一路,保留原Q-23轴处接口调整为商业配套供水管,加压一区泵组功率调整。

4.3#、4#楼地下一层前室内室内消火栓接管因净高影响调整接口位置。

5.12#楼一层补充D1YTL-2立管转换后管线。

电气专业:

1.根据建筑及给排水消防泵房提资,电气补充消防泵房电气设计;

2.补充地下一层:D-20~D-21轴交D-AJ~D-AL轴和地下二层:D-6轴交D-X~D-AB轴集水井配电设计;

3.补充14#楼客梯电气设计;

4.根据泳池厂家功率提资,调整原泳池配电总箱系统图出线回路开关数量。

5.根据建筑专业地下一层Q-37交Q-W轴交Q-V轴处墙体调整,消防报警平面取消该处报警点位,并调整管线连接;

6.根据建筑专业取消15#楼3交C轴楼梯底下卫生间并将此区域划归给地下室,消防报警平面在此增设感烟探测器及管线连接。

7.14#楼根据幕墙提资,有幕墙设计区域利用幕墙永久金属构件做接闪器,同时相关区域取消原设计明敷接闪带。

暖通专业:

1.因建筑地下一层D-19~D-24轴交D-B~D-D轴处增设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暖通相应增加送排风措施。

2.因现场安装问题,地上楼梯间加压送风立管有原来的500*2500改成480*2500。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日----2025年1月15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