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保信息
2024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文成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
发布日期:2024-04-26 10:07:46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浏览量: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成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新庄村

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文成县百丈漈镇新庄村,天顶湖西侧。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大南线,东接开发地块,路线全长约636.575m,道路红线宽2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①设置排水沟和沉沙池,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施工用水,底泥回用作施工填方或外运合理消纳。②施工营地不再另设施工人员生活区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租用地产生,统一汇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放系统。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①要求对粉状物料加强管理,对粉状材料运输要加以覆盖,严格限制超载,避免沿途泄漏。②料场应选择在距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避开迎风坡和风口。③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④施工单位优选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⑤向合法厂家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在铺浇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开敏感点上风向时段,且尽量缩短施工期。⑥加强临时施工场地通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③施工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夜间严禁鸣笛。④合理布局临时钢筋加工场地,选取低噪声先进的加工设备。⑤加强附近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控,工程预留噪声防治经费,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外运合法消纳。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恢复植被。②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③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④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⑤在管道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⑥项目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⑦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⑦确保土方的及时清运。⑧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①加强管理和监督;②在施工点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措施严格。

运营期: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②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检查,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加强交通管理,在通过敏感点路段时应减速慢行,设置警示牌,全路段实施喇叭禁鸣政策。

4、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

6、环境风险。设置相应标志牌,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消防等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保信息

2024年4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文成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字体:[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成县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项目(一期)—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道路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百丈漈镇新庄村

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文成县百丈漈镇新庄村,天顶湖西侧。道路大致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大南线,东接开发地块,路线全长约636.575m,道路红线宽2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

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①设置排水沟和沉沙池,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作施工用水,底泥回用作施工填方或外运合理消纳。②施工营地不再另设施工人员生活区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租用地产生,统一汇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放系统。

2、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①要求对粉状物料加强管理,对粉状材料运输要加以覆盖,严格限制超载,避免沿途泄漏。②料场应选择在距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避开迎风坡和风口。③对施工路段及便道适时洒水。④施工单位优选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⑤向合法厂家购买商品沥青混凝土,在铺浇沥青混凝土路面时,应避开敏感点上风向时段,且尽量缩短施工期。⑥加强临时施工场地通风。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对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控制和检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③施工期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夜间严禁鸣笛。④合理布局临时钢筋加工场地,选取低噪声先进的加工设备。⑤加强附近敏感点环境噪声监控,工程预留噪声防治经费,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妥善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外运合法消纳。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恢复植被。②做好水土流失防护措施。③各种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区域内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④做好项目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⑤在管道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⑥项目施工中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⑦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⑦确保土方的及时清运。⑧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宣教。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①加强管理和监督;②在施工点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措施严格。

运营期:1、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加强交通管理,抽查汽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②改进汽车性能、安装汽车尾气净化器等方法来减少污染物的绝对排放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检查,降低车辆的辐射声级,加强交通管理,在通过敏感点路段时应减速慢行,设置警示牌,全路段实施喇叭禁鸣政策。

4、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必须担负生态保护、恢复、建设和管理责任,依法补偿征地费用,合理安排使用土地,降低生态破坏程度;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必须选择适宜的本土植物种类,适时对工程区内外空地、边坡面、裸露地、空隙地、绿化用地进行植树种草,并加强管理和养护。

6、环境风险。设置相应标志牌,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通知消防等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67893586  传真:0577-59028012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