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86/2024-10280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
三、制定经过
2024年4月2日我局法制科与相关科室、中队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巨屿镇新增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初稿,经我局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巨屿镇新增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征求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违停严管路段:
巨屿镇:大桥路,云江东路,云江西路,镇中路,镇中东路,云畔路,复兴路(云江西路至屿安西路),秀水路(云江西路至屿安西路)。
(二)严管车辆类型
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等,以上车辆在人行道范围内停放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
(三)机动车停放要求
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停车泊位内,禁止在人行道非停车泊位停放。
(四)行政处罚内容
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对机动车使用人处以罚款。
五、政策实施意义
改善因机动车乱停放导致的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确保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通过执法和处罚,增强市民遵法守法意识,构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解读人:薛乐之 职务: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联系人:郑兴妹 咨询号码:0577-67829985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86/2024-102809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形象,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 三、制定经过 2024年4月2日我局法制科与相关科室、中队对人行道违法停放非机动车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进行讨论和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巨屿镇新增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初稿,经我局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巨屿镇新增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9日在文成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征求期满,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四、主要内容 (一)违停严管路段: 巨屿镇:大桥路,云江东路,云江西路,镇中路,镇中东路,云畔路,复兴路(云江西路至屿安西路),秀水路(云江西路至屿安西路)。 (二)严管车辆类型 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等,以上车辆在人行道范围内停放须严格按照标识标线规范停放。 (三)机动车停放要求 机动车统一停放至规定的停车泊位内,禁止在人行道非停车泊位停放。 (四)行政处罚内容 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不按照规定停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对机动车使用人处以罚款。 五、政策实施意义 改善因机动车乱停放导致的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确保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通过执法和处罚,增强市民遵法守法意识,构建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解读人:薛乐之 职务: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解读机关: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咨询联系人:郑兴妹 咨询号码:0577-67829985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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