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成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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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成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面向全县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公益创投活动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共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成县民政局 承办单位:文成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三、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县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县民政局登记成立且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的,成立不足两个年度的应参检年度年检结论合格,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乡镇、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六)申报单位登记住所及项目实施地在文成县域内。 五、活动安排 (一)项目申报。各相关社会组织通过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报送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与(乡镇、村社)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社工站联合的,可以增加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审核。报名结束后,县民政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资金额度。同时,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社区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 (三)立项。根据评审结论,将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按程序报批,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四)协议签订。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与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签订公益项目资助确认书。受助的社会组织须认真履行确认书内的内容,积极推进我县公益事业发展。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安排福利彩票公益资金35万元。 (二)资金资助。本次活动将根据申报的项目质量评选出不少于7个入围项目,再根据入围项目的实施内容、规模以及预期社会效益等情况给予金额不等的补助资金,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0%。在确定资助名单和拟资助额度后,县民政局对项目进度、项目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监督。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活动。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公告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按程序申请拨付50%,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的资金。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单位应当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七、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应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项目实施要求执行并完成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的监督。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及时提交台账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 (四)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的50%,并向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向县民政局报送末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保障。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不定期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为获选实施项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县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自身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请有意参加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谋划项目,及时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方式:下载《2024年文成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填写后报送至邮箱:172310306@qq.com。 联系人:张长长,联系电话:13867755063。 文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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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成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面向全县社会组织征集优秀公益项目。为确保公益创投活动顺利进行,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社惠民·助力共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成县民政局 承办单位:文成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三、项目征集范围 (一)为老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失独、空巢、独居老人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等。 (二)关爱儿童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服务,孤残儿童的治疗、康复、特教服务,涉案未成年人、单亲等特殊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服务,流浪乞讨儿童的援助保护,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县融入等服务。 (三)助残服务类。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四)社会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五)社区治理类。立足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各类社区治理项目服务和文化健身、垃圾分类、文明劝导、矛盾化解等服务。 (六)其他公益类。婚姻家庭服务、心理疏导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申报项目应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突出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县民政局登记成立且最近两个年度内年检合格的,成立不足两个年度的应参检年度年检结论合格,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与乡镇、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组成联合体,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名义申报; (二)近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规范; (四)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五)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较强的执行能力和一定的资金基础或募集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六)申报单位登记住所及项目实施地在文成县域内。 五、活动安排 (一)项目申报。各相关社会组织通过下载报名表,填写并报送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与(乡镇、村社)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社工站联合的,可以增加申报1个项目。 (二)项目审核。报名结束后,县民政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合规性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评审将依据申报单位的项目规模、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项目资金额度。同时,项目评审中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社区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 (三)立项。根据评审结论,将立项建议名单和资金额度按程序报批,批准后立项并向社会公告。 (四)协议签订。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与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签订公益项目资助确认书。受助的社会组织须认真履行确认书内的内容,积极推进我县公益事业发展。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安排福利彩票公益资金35万元。 (二)资金资助。本次活动将根据申报的项目质量评选出不少于7个入围项目,再根据入围项目的实施内容、规模以及预期社会效益等情况给予金额不等的补助资金,各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的20%。在确定资助名单和拟资助额度后,县民政局对项目进度、项目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监督。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未实施或尚在实施中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申报本次活动。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分两期拨付,项目公告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按程序申请拨付50%,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的资金。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单位应当遵循“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申报用途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七、项目管理 (一)受资助的公益项目应严格按照县民政局的项目实施要求执行并完成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接受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的监督。 (二)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及时提交台账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追缴创投资金,五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三)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不得无故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 (四)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的50%,并向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执行单位应当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部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并向县民政局报送末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自我评估报告、宣传情况等。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保障。县民政局、县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不定期对各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为获选实施项目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支持。 (二)广泛发动,积极申报。县本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组织社会组织积极申报。 (三)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全县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活动体现社会组织的自身价值,提高自身建设水平。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请有意参加公益创投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谋划项目,及时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方式:下载《2024年文成县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填写后报送至邮箱:172310306@qq.com。 联系人:张长长,联系电话:13867755063。 文成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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