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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10008/2024-103086 | ||
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科字〔2024〕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5-2024-00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文成县“科技副总”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印发
文成县“科技副总”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
为加快科技强县建设,推进科技柔性YCJH,通过政府立项的形式,鼓励支持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到我县企业兼任“科技副总”,为我县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贯彻落实《温州市深入推进“科技副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市委科创办〔2024〕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助农强工发展,深化科技与人才充分融合发展,将“科技副总”项目作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载体和抓手,在我县现代化建设中实现人才为科技进步、科技赋能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我县亿元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优势,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培养创新人才等,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选派11名以上“科技副总”到科技型企业任职。
三、工作内容
(一)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助力解决技术创新难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政策业务咨询与管理服务等活动。
(二)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组织协调多方优势资源与企业对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培训、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协助企业完善研发机制,共建联合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培育科研团队,为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
(四)派出“科技副总”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高校院所优秀学生到企业开展实习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协助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有效拓宽企业人才引进渠道。
四、选聘条件
(一)人才入选“科技副总”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担当奉献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应为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企业有意向人选并与其协商一致的,可适当放宽;
4、拥有科研成果,了解文成当地产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自身团队及所在单位的科研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企业申报“科技副总”的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有明确的创新需求,县亿元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温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企业;
3、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项目需求。县科技局牵头征集《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摸清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引进合作项目、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培养人才队伍、优化研发体系等具体需求,并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需求库。
(二)供需对接。
1、县科技局联合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等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我县科创平台等单位对接,发布企业所需求的人才,并根据对接情况,建立“科技副总”专家库。
2、企业有意向人选并已与其达成一致的,可优先考虑并直接安排;企业没有意向人选或有意向人选未达成一致的,根据实际选派情况,安排企业与选派人才对接,深入了解双方情况,确定双方合作意向和需求,未达成意向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聘用上岗。组织专家与对应接收企业签订“科技副总”聘用协议,明确选聘期限、工作岗位、双方职责、保密等权利和义务等事项,由专家人才、企业双方共同签署《“科技副总”挂职聘任双方协议书》(一式四份)并报送县科技局和“科技副总”派出单位,由县科技局统一发文选派。
六、管理考核
(一)聘任期限。“科技副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可续签协议或长期聘任,续签协议报送县科技局备案。
(二)聘任关系。聘用为“科技副总”的专家人才,不改变其原单位的人事、档案、社保、工资等关系的前提下,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柔性合作。
(三)考核评价。县科技局每年对“科技副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后续若成功申报文成县科技项目时,优先考虑给予文成县重大工业科技项目,同时可优先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关系,不再续签;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的,三方商量中止选聘或另派人选。
七、保障措施
(一)企业保障。
(1)接收的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2)“科技副总”参与企业相关科技会议决策,全过程参与相关科研项目;
(3)担任“科技副总”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享受相应合法收益。
(二)政策保障。
(1)聘任期内,文成县科技局从县科技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对“科技副总”的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市内0.5万元/人·年,市外省内1万元/人·年,省外2万-3万元/人·年;
(2)聘任期内,民营企业“科技副总”申报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在立项评审时给予加分,在申报上级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三)加强宣传。及时挖掘“科技副总”优秀典型,对文成县引才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人才与企业互利共赢的氛围。
附件:1.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
2.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
附件1: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 |||||
企业地址 | |||||
民营企业“科技副总” 工作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一、企业基本概况 | |||||
企业资质 | (如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 | ||||
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情况 | |||||
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 | 研发投入 占比 | ||||
企业及产品研发 方向和重点 | |||||
期望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帮助解决的问题 | |||||
二、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岗位需求 | |||||
岗位职责简述 | |||||
对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专业方向及具体要求 | |||||
是否有意向人选(如有,请注明高校院所及人员姓名) | |||||
三、企业其他意见 | |||||
附件2: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企业全称)
乙方:________(人才姓名)
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兼任科技副总;乙方同意受聘甲方。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原则上为两年(具体合作时间以本协议第9条为准);合作期满后根据需要协商续聘事宜。
三、合作期内,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具体合作任务:
(一)
(二)
(三)
(....)
四、甲方承诺:注重发挥乙方作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
五、乙方承诺: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合作任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与甲方达成的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六、甲、乙双方接受县科技局对组织实施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科技局和“科技副总”派出单位各报送一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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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文科字〔2024〕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WCD05-2024-0002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文成县“科技副总”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9日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印发 文成县“科技副总”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 为加快科技强县建设,推进科技柔性YCJH,通过政府立项的形式,鼓励支持高校院所专家、教授到我县企业兼任“科技副总”,为我县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贯彻落实《温州市深入推进“科技副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市委科创办〔2024〕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坚持科技创新、助农强工发展,深化科技与人才充分融合发展,将“科技副总”项目作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载体和抓手,在我县现代化建设中实现人才为科技进步、科技赋能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聚焦我县亿元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企业为服务对象,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人才和创新资源优势,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培养创新人才等,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6年,选派11名以上“科技副总”到科技型企业任职。 三、工作内容 (一)发挥专业优势,深入企业助力解决技术创新难题,协助开展技术指导、政策业务咨询与管理服务等活动。 (二)推进产学研深度合作,组织协调多方优势资源与企业对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技术培训、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协助企业完善研发机制,共建联合研究机构等创新平台,培育科研团队,为企业创新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 (四)派出“科技副总”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高校院所优秀学生到企业开展实习活动,结合企业实际,协助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有效拓宽企业人才引进渠道。 四、选聘条件 (一)人才入选“科技副总”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担当奉献精神、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应为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应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有2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企业有意向人选并与其协商一致的,可适当放宽; 4、拥有科研成果,了解文成当地产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自身团队及所在单位的科研资源,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企业申报“科技副总”的资格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有明确的创新需求,县亿元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建有温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企业; 3、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选聘程序 (一)项目需求。县科技局牵头征集《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摸清企业突破关键技术、引进合作项目、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培养人才队伍、优化研发体系等具体需求,并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需求库。 (二)供需对接。 1、县科技局联合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等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我县科创平台等单位对接,发布企业所需求的人才,并根据对接情况,建立“科技副总”专家库。 2、企业有意向人选并已与其达成一致的,可优先考虑并直接安排;企业没有意向人选或有意向人选未达成一致的,根据实际选派情况,安排企业与选派人才对接,深入了解双方情况,确定双方合作意向和需求,未达成意向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聘用上岗。组织专家与对应接收企业签订“科技副总”聘用协议,明确选聘期限、工作岗位、双方职责、保密等权利和义务等事项,由专家人才、企业双方共同签署《“科技副总”挂职聘任双方协议书》(一式四份)并报送县科技局和“科技副总”派出单位,由县科技局统一发文选派。 六、管理考核 (一)聘任期限。“科技副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可续签协议或长期聘任,续签协议报送县科技局备案。 (二)聘任关系。聘用为“科技副总”的专家人才,不改变其原单位的人事、档案、社保、工资等关系的前提下,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柔性合作。 (三)考核评价。县科技局每年对“科技副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优秀的,后续若成功申报文成县科技项目时,优先考虑给予文成县重大工业科技项目,同时可优先续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任关系,不再续签;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的,三方商量中止选聘或另派人选。 七、保障措施 (一)企业保障。 (1)接收的企业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2)“科技副总”参与企业相关科技会议决策,全过程参与相关科研项目; (3)担任“科技副总”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享受相应合法收益。 (二)政策保障。 (1)聘任期内,文成县科技局从县科技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对“科技副总”的差旅费实行包干制:市内0.5万元/人·年,市外省内1万元/人·年,省外2万-3万元/人·年; (2)聘任期内,民营企业“科技副总”申报文成县科技计划项目的,在立项评审时给予加分,在申报上级及其他科技人才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 (三)加强宣传。及时挖掘“科技副总”优秀典型,对文成县引才取得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人才与企业互利共赢的氛围。 附件:1.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 2.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 附件1: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企业需求情况表
附件2: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企业全称) 乙方:________(人才姓名) 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兼任科技副总;乙方同意受聘甲方。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原则上为两年(具体合作时间以本协议第9条为准);合作期满后根据需要协商续聘事宜。 三、合作期内,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具体合作任务: (一) (二) (三) (....) 四、甲方承诺:注重发挥乙方作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 五、乙方承诺: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合作任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与甲方达成的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六、甲、乙双方接受县科技局对组织实施文成县民营企业“科技副总”项目的指导和管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科技局和“科技副总”派出单位各报送一份。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文成县“科技副总”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的通知(文科字〔2024〕8号).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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