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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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具体门牌号清单见附件1): 因建设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樟山大道、龙腾路的需要,文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23年3月14日就《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收决定进行了公告。因你们与本单位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本单位拟报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需要选择评估机构。 为保证评估机构确定工作公正透明,请你们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将共同协商选定的1家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报告(详见附件3)提交至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21幢2楼(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单位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随机摇号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随机摇号相关通知将在协商期限结束后公布。 联系电话:0577-59001715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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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具体门牌号清单见附件1): 因建设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樟山大道、龙腾路的需要,文成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23年3月14日就《文成县城市新区核心起步区综合开发项目-1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收决定进行了公告。因你们与本单位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本单位拟报请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需要选择评估机构。 为保证评估机构确定工作公正透明,请你们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2日将共同协商选定的1家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的书面报告(详见附件3)提交至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21幢2楼(文成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协商选定的,本单位将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选定评估机构;随机摇号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随机摇号相关通知将在协商期限结束后公布。 联系电话:0577-59001715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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