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建立文成县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文件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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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4〕116号)及《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我市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温发改基综〔2024〕6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建立文成县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文科字〔2016〕12号)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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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2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规范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4〕116号)及《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我市专家参与公共决策事项的通知》(温发改基综〔2024〕6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建立文成县科技项目评审专家库的通知》(文科字〔2016〕12号)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成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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