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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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精神及要求,我县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全部指标进行自查自评,认为已经符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要求,决定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认定。现将申请报告进行公告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联系部门:文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7834777 附件:1.文成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查自评报告 2.文成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请表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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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精神及要求,我县对照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的全部指标进行自查自评,认为已经符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要求,决定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省级评估认定。现将申请报告进行公告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联系部门:文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7-67834777 附件:1.文成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查自评报告 2.文成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请表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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