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5/2024-10390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9月27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0086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业务类型 | 备注 | ||||||
1 | 胡绍坚 | 330328001074JC02346F00010001 | 浙江省文成县周壤镇南岭村中南 | 土地使用权面积80.80㎡/房屋建筑面积161.6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
文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
2024年09月04日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09月27日之前)
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77-59008680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15/2024-10390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4-09-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9月27日之前)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77-5900868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09月27日之前) 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 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77-59008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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