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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08:51:33 来源:文成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体:[ ]

各县属国有企业:

《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已经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全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金管理使用,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企廉政建设,保障县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文成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检查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财务检查和监督,客观评价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及与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资金安全内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通过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公开化、操作行为规范化,推动财务管理活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县属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工作组织实施

(一)检查范围:根据《文成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的实际情况,从2024年开始,选择部分企业进行重点财务管理检查,力争每三年时间对所有纳入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管理的国有企业所有会计年度的经济业务进行一轮全面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形成一种固定时间的长效财务检查工作机制。

(二)组织方式: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各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企业财务监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组  长:局  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  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县国控公司负责人。

开展财务管理检查时,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全程参与检查方案的制订、实地检查、报告撰写、督促落实整改等,并委托第三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的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在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情况,遵循党章、党内法规及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情况。主要通过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其财务运行情况的检查,客观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及运营效率的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不落实有关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国企主业培育发展不利的情况;违反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重大经营投资事项;对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事件;所属企业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

(三)资金安全等风险管控情况。重点审查企业内控及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到位,操作流程是否规范,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大额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是否规范,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应对和报告。

(四)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主要审查开设新的银行账户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实行竞争性存放选择开户银行。大额闲置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竞争性招投标存放。

(五)项目投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招投标管理情况,是否依法进行了公开的招投标;二是建设投资控制情况,合同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单项工程及分项工程的预算、结算差异情况,审查项目变更和签证情况。抽查部分变更签证单,分析其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三是计划、估算投资、概算控制情况,主要分析项目总投资的构成,投资分布是否异常,异常的原因是否合理;检查实际投资与计划、概算、估算投资的差异,分析原因。

(六)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采购事项、重大担保借款事项、重大投资并购(合作经营)对外捐赠事项。

1、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企业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决策执行是否到位、决策目标是否实现。重点关注县属国有企业新增投资建设项目。

2、重大资本运作事项。检查企业融资、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大额资金调度权限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投向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县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新增融资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3、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检查企业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是否按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履行,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是否存在违规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问题;检查资产损失核销的真实性及程序的合规性,有无虚假核销资产损失、转移经营损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4、重大采购事项。检查重要设备购置、关键技术引进以及其他大宗物资采购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和订立合同。

5、重大担保借款事项。检查企业经济担保行为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保证、抵押和质押,有无违规担保或出借资金造成损失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6、重大投资并购(合作经营)事项。检查企业合作经营行为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投资并购是否违反规定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投资并购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损国有权益的条款。投资并购后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投资参股后未行使相应股东权利,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七)企业薪酬福利发放情况。检查企业工资、津补贴、福利费等薪酬福利发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八)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与前述检查内容相结合,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行为,评价其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和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九)检查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工作步骤

每年度开展财务管理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阶段

各企业按要求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自查表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凡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落实相关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企业监事会或分管工作的人员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要督促企业从严从实开展自查,防止走过场。自查结束后,各县属国有企业汇总所属控股企业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至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相关业务科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

重点检查阶段由县财政局(国资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力量开展检查,抽取部分企业进行重点系统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财务凭证、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与相关负责人员谈话等方式。检查结束后,将出具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通知书,列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反馈至被检查企业。

(三)反馈整改阶段

各企业在收到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通知书后要全面落实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过程中的有关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同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相关业务科室。县国资办将整改资料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提请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文成县财政局党委。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每一年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自查登记阶段,各县属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企业运营及日常财务管理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少报和漏报。对于财务管理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向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由监察机关对违规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肃纪律,扎实推进。各县属国有企业应顾大局,严格执行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对检查小组的财务检查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拖延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如有企业不予配合检查工作的,上报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纪律检查机关追究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检查整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后续整改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抄送: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各企业主管部门。

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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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财政局 字体:[ ]

各县属国有企业:

《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已经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文成县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全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金管理使用,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企廉政建设,保障县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规定,以及《文成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检查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财务检查和监督,客观评价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及与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资金安全内控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通过揭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公开化、操作行为规范化,推动财务管理活动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县属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工作组织实施

(一)检查范围:根据《文成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的实际情况,从2024年开始,选择部分企业进行重点财务管理检查,力争每三年时间对所有纳入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管理的国有企业所有会计年度的经济业务进行一轮全面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形成一种固定时间的长效财务检查工作机制。

(二)组织方式:成立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各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县属国有企业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企业财务监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组  长:局  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  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县国控公司负责人。

开展财务管理检查时,相关业务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全程参与检查方案的制订、实地检查、报告撰写、督促落实整改等,并委托第三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领导小组开展检查工作。

三、检查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的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在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情况,遵循党章、党内法规及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效益情况。主要通过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其财务运行情况的检查,客观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及运营效率的情况。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不落实有关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国企主业培育发展不利的情况;违反规定程序或超越权限决定、批准和组织实施重大经营投资事项;对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事件;所属企业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情况。

(三)资金安全等风险管控情况。重点审查企业内控及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关注资金使用管理是否到位,操作流程是否规范,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大额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是否规范,对经营投资重大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应对和报告。

(四)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主要审查开设新的银行账户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实行竞争性存放选择开户银行。大额闲置资金是否按规定实行竞争性招投标存放。

(五)项目投资建设情况。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招投标管理情况,是否依法进行了公开的招投标;二是建设投资控制情况,合同预算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单项工程及分项工程的预算、结算差异情况,审查项目变更和签证情况。抽查部分变更签证单,分析其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三是计划、估算投资、概算控制情况,主要分析项目总投资的构成,投资分布是否异常,异常的原因是否合理;检查实际投资与计划、概算、估算投资的差异,分析原因。

(六)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重大资本运作事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重大采购事项、重大担保借款事项、重大投资并购(合作经营)对外捐赠事项。

1、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检查企业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机制是否健全、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决策执行是否到位、决策目标是否实现。重点关注县属国有企业新增投资建设项目。

2、重大资本运作事项。检查企业融资、大额资金运作等重大资本运作事项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大额资金调度权限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投向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关注县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新增融资资金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3、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检查企业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是否按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履行,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是否存在违规低价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问题;检查资产损失核销的真实性及程序的合规性,有无虚假核销资产损失、转移经营损失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4、重大采购事项。检查重要设备购置、关键技术引进以及其他大宗物资采购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和订立合同。

5、重大担保借款事项。检查企业经济担保行为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保证、抵押和质押,有无违规担保或出借资金造成损失等问题,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6、重大投资并购(合作经营)事项。检查企业合作经营行为是否履行规定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投资并购是否违反规定以各种形式为其他合资合作方提供垫资,或通过高溢价并购等手段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投资并购合同、协议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中存在有损国有权益的条款。投资并购后对标的企业管理失控。投资参股后未行使相应股东权利,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采取止损措施。

(七)企业薪酬福利发放情况。检查企业工资、津补贴、福利费等薪酬福利发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八)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与前述检查内容相结合,关注是否存在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行为,评价其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和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九)检查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检查工作步骤

每年度开展财务管理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查阶段

各企业按要求对企业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情况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自查表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凡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落实相关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企业监事会或分管工作的人员应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要督促企业从严从实开展自查,防止走过场。自查结束后,各县属国有企业汇总所属控股企业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至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相关业务科室。

(二)重点检查阶段

重点检查阶段由县财政局(国资办)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力量开展检查,抽取部分企业进行重点系统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财务凭证、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与相关负责人员谈话等方式。检查结束后,将出具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通知书,列出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反馈至被检查企业。

(三)反馈整改阶段

各企业在收到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通知书后要全面落实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过程中的有关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同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文成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相关业务科室。县国资办将整改资料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提请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文成县财政局党委。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每一年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在自查登记阶段,各县属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企业运营及日常财务管理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少报和漏报。对于财务管理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将向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由监察机关对违规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肃纪律,扎实推进。各县属国有企业应顾大局,严格执行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对检查小组的财务检查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拖延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如有企业不予配合检查工作的,上报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纪律检查机关追究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县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县财政局(县国资办)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加强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财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检查整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后续整改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流失的,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抄送:县府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审计局、各企业主管部门。

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