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0038/2025-10579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峃镇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联系电话:59029082。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苔湖街餐饮店占用小区绿化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向地下管道排放油烟,油烟处理效果不佳,油烟、噪声等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信访件编号:X3ZJ202406090020) | 2024年6月1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县府办、县信访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大峃城市新区管委会、大峃镇政府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内容基本属实。存在以下问题; 1.文成县熠瑾餐饮店等8家餐饮店存在占用小区绿化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向地下管道或地面排放,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 2.文成县环境监测站对苔湖街所在区域和占用小区绿化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周边开展噪声布点监测,由于天气原因,暂时无法开展。 | 1、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6月13日向文成县熠瑾餐饮店等8家餐饮店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2024年6月19日前已对损坏的绿化进行补植。 2、大峃镇政府牵头开展工程性整改,完成8家餐饮店专用烟道建设,将向地下管道或地面排放的油烟收集后高空排放。 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委托文成县环境监测站于2024年6月27日和7月3日对8家餐饮店开展噪音超标监测,报告显示4家商户噪音超标,7月8日将报告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委托浙江新纪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对苔湖街噪音超标的4家商户开展噪音超标监测,2024年9月19日出具报告,报告显示噪音超标2户,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38/2025-105793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峃镇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现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联系电话:59029082。
大峃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