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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第3号)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4 11:12:01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

安徽斌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龙文顺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于2024年9月3日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本局已于2025年1月15日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关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本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第3号)被退回,显示:无法联系,查无此单位。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该文件,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龙文顺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可根据龙文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商城路33号就业大楼2楼206室

联系电话:0577-59008363

特此公告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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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第3号)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4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安徽斌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龙文顺向本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对其于2024年9月3日受到的伤害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本局已于2025年1月15日受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关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本局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5第3号)被退回,显示:无法联系,查无此单位。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该文件,现本局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龙文顺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可根据龙文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本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商城路33号就业大楼2楼206室

联系电话:0577-59008363

特此公告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