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文成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活动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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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扩品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发布第二批家居换新扩品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成县范围的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一)家居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桌椅、按摩椅、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坐便器、智能马桶盖、入户门、成品柜、照明灯具(含灯具开关等)、厨房烹饪器具、家用监控设备、居家运动设备(跑步机、健步机、动感单车、椭圆机、划船机、健身爬楼机)、家用新风、家用地 暖、全屋智能主机、全屋智能中控屏、全屋智能面板及开关、全屋智能灯光驱动、全屋智能音乐系统、家用办公设备(含家用打印机、碎纸机、显示器、路由器、键盘、鼠标等)、数码摄像摄影机(含无人机)、搅拌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原汁机、绞肉机)、按摩器(含小型按摩器、筋膜枪)、家用人工智能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予以补贴,其中具有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识的按照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在同一项目服务平台上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个人消费者通过参与政策实施的单位购买相关产品直接享受补贴。 (二)家电消费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空气净化器、电风扇、饮水机、吸尘器(含扫地机、洗地机)、取暖器、电熨烫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体机)、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器(烘干机、除湿机、加湿器)、吹风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消毒柜、家用个人健康监测产品(含心电仪、血糖仪、血压计、血氧仪、制氧机、呼吸机、雾化器)、家庭娱乐电器(含音响、音箱、耳机)、个人护理产品(含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脱毛仪、美容仪、睡眠仪、理疗仪、卷发棒、足浴器)、厨房电器(含空气炸锅、烹饪机、电磁炉、制冰机、真空包装机)等产品。达到2级能效的产品可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达到1级能效的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对不设能效等级的商品按照销售价的15%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销售单位对个人消费者信息进行初核,收取旧电动自行车(带车牌、电池)和相关材料,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汇总表》,做好一车一档台账,并将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分别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销售单位凭登记表、汇总表和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补贴申领材料,定期到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下称“县经信局”)核销补贴。 (四)3C产品购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要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及时将采集信息通过银联商务App录入省级以旧换新平台。 二、活动安排。活动报名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实施细则为准。 三、参与活动企业的基本条件 1.依法在文成县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家居及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和资料;能够建立完整销售台账;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正规授权(授权期限需涵盖2025年整年);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3); 2.承诺书(附件4);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6.品牌企业授权书。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县经信局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 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县经信局。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二)资料初审。县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发布。县经信局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县经信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7-67832506 联系人: 林德富(家居)、王碎庚(电动自行车) 收件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75号五楼505室。 附件: 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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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扩品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发布第二批家居换新扩品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成县范围的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一)家居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桌椅、按摩椅、沙发、智能门锁、智能坐便器、智能马桶盖、入户门、成品柜、照明灯具(含灯具开关等)、厨房烹饪器具、家用监控设备、居家运动设备(跑步机、健步机、动感单车、椭圆机、划船机、健身爬楼机)、家用新风、家用地 暖、全屋智能主机、全屋智能中控屏、全屋智能面板及开关、全屋智能灯光驱动、全屋智能音乐系统、家用办公设备(含家用打印机、碎纸机、显示器、路由器、键盘、鼠标等)、数码摄像摄影机(含无人机)、搅拌料理机(含豆浆机、破壁机、榨汁机、原汁机、绞肉机)、按摩器(含小型按摩器、筋膜枪)、家用人工智能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眼镜、智能耳机)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家居产品,按照成交价格的15%予以补贴,其中具有1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识的按照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在同一项目服务平台上可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个人消费者通过参与政策实施的单位购买相关产品直接享受补贴。 (二)家电消费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机(含投影仪)、冰箱(含冰柜)、空调(含中央空调)、洗衣机(含干衣机)、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洗碗机、净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空气净化器、电风扇、饮水机、吸尘器(含扫地机、洗地机)、取暖器、电熨烫器、蒸烤箱(含蒸烤炸一体机)、空气湿度调节装置器(烘干机、除湿机、加湿器)、吹风机、咖啡机、垃圾处理器、消毒柜、家用个人健康监测产品(含心电仪、血糖仪、血压计、血氧仪、制氧机、呼吸机、雾化器)、家庭娱乐电器(含音响、音箱、耳机)、个人护理产品(含电动剃须刀、电动牙刷、脱毛仪、美容仪、睡眠仪、理疗仪、卷发棒、足浴器)、厨房电器(含空气炸锅、烹饪机、电磁炉、制冰机、真空包装机)等产品。达到2级能效的产品可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立购立减补贴,达到1级能效的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对不设能效等级的商品按照销售价的15%予以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每人可补贴3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价格以在我省开具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销售单位对个人消费者信息进行初核,收取旧电动自行车(带车牌、电池)和相关材料,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汇总表》,做好一车一档台账,并将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分别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销售单位凭登记表、汇总表和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补贴申领材料,定期到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下称“县经信局”)核销补贴。 (四)3C产品购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6000元(含)以下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不超过500元。消费者享受补贴的商品需现场拆封激活,销售单位需采集商品名称、销售金额、SN码、IMEI以及激活照片(需要清晰展示已激活产品的SN码,且应和包装盒上的SN码二者一致),及时将采集信息通过银联商务App录入省级以旧换新平台。 二、活动安排。活动报名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以实施细则为准。 三、参与活动企业的基本条件 1.依法在文成县注册登记,遵守税务、统计等法律法规; 2.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按照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家居及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和资料;能够建立完整销售台账; 3.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 4.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正规授权(授权期限需涵盖2025年整年);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6.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7.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8.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得变相提高产品价格,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3); 2.承诺书(附件4);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直营连锁门店信息截图; 6.品牌企业授权书。 五、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县经信局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 全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县经信局。截止日期:2025年4月1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二)资料初审。县经信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发布。县经信局对审核通过并完成与服务机构技术对接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名单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相关要求 (一)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得先行抬高销售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次活动补贴资金由企业先行垫付、过程结算。活动期间,企业要按要求对每笔消费补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配合开展活动资金审计工作。 县经信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7-67832506 联系人: 林德富(家居)、王碎庚(电动自行车) 收件地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75号五楼505室。 附件: 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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