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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01 15:27: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浏览量: 字体:[ ]


2024年,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行政监督制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法治素养。采取“自主学+集体学+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度重视,通过“实干学堂”“普法课堂”、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

三是创新渠道,迸发普法活力。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组织青年税法宣讲专班,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向广大办事群众传播民法理念、普及民法知识。结合“宪法宣传周”,开设普法“流动摊位”,推出“云课堂”普法、公职律师“微宣讲”服务,开展“送法到基层”普法宣讲活动,“晓晓”公职律师团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基本法律知识普及。通过解答群众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保费缴纳、“一老一小”个税扣除等政策,使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

四是因地制宜,创建普法基地。2024年依托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聚焦山区特殊群体、少数民族、归国华侨三类受众对象的普法、学法、用法需求,在办税服务厅内打造集办税缴费、综合展示、普法教学、需求收集、争议调解、线上直播为一体的“沉浸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发挥好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重要普法宣传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建立政府牵头、财税统筹、部门协同的“税源共建收入共担”联合抓收入机制,以“一月一例会”模式,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涉矿涉地资源变现、国有资产盘活、房产交付等事项进度,聚焦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事项,深化税收共治征管合力。

二是宣传辅导精准施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一贯到底,文成县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对辖区内企业靶向定位、分类划型、标签加注、精准推送,对推送失败的及时进行工单式兜底辅导,确保一户不落、应享尽享的同时降低对纳税人的重复打扰。

三是加强税务司法衔接,确保税费应缴尽缴。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在破产司法审判、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等方面协作,探索建立法院执行部门与税务法制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打通执法信息壁垒。2024年,主动对接县法院推进司法拍卖税收征管协作机制,通过浙政钉“执行一件事”模块实现审核全流程电子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2024年上报2件规范性文件由市局进行统一清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与各部门联系。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起草部门对拟出台政策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6件,其中包括涉及机构改革文件2件,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4件。另外,现存1件提请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经审查,机构改革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不涉及公平竞争,其他文件均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增强依法治税后劲。贯彻落实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建立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机制,培养专家型税务公职律师,打造税收涉法专业研究高地。现有公职律师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暂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1名。今年以来两名公职律师审慎办理本单位合同审核、企业破产等事务,同时积极参与公职律师探讨会等活动,参照市局印发的《温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激励办法》不断做好税务法制工作。持续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实行目录管理,统一编号,在签署前均进行法律审查,由审查人员签字。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及文件30份,主要涉及劳务承包、建设工程、订货等相关合同,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制定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2025年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施行做好准备。推进非强制性执法,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执法氛围。开展“三书同达”试点工作,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础上再出具税务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柔性举措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有效助力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项执法信息387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4条,其他公示信息383条。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管理以及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完成市局关于开展出口骗税案件典型执法问题专项督察1户;完成医药行业涉税风险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户,暂未发现工作人员执法过错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四是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目前文成县局共有3名法制员,与5个基层税源管理单位进行结对,参与结对单位行政处罚初审、税收法治宣传、涉税矛盾调处等工作。通过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提升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依法治税的能力,同时增加了法制员的税收法治实践经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二是提升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处置方案,视情况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非必须不上门”,积极推广预约办税,合理控制办税服务场所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强化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便捷通畅。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外部支持,及时处置不实报道和负面言论。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处理效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首问责任制”等原则,明确信访案件责任到股(所)、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将信访案件工作抓小抓早抓好,落细落地落实。同时针对信访案件,成立化解专班,落实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5个,信访人均已得到合理答复。

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深入运用“柔性执法”,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4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推动发展“枫桥经验”,化解涉税纠纷。发挥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将“枫桥经验”运用于纳税服务全过程,以最快速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高争议调处效率,2024年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医保局召开关于受理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就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职责分工和处理流程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共化解税费争议调解事件66件,并持续打造“枫桥式”税务所,大峃税务所获评浙江税务系统2024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积极按照省局相关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化联动、多方协同”原则,构建我局网格化内控机制,形成每项职责都有基础网格对应、每个风险点都有基础网格承接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目前,我局共设置二级网格47个,确定网格长18名,充分发挥各股(所)在发现问题、化解风险方面的前端优势,加强纵向横向联动、内控风控联动,全面提升内控工作实效。

二是开展督察审计工作,自查自纠不留死角。2024年完成内控监督平台审前排查2批次,核查疑点17条,其中存在问题8条,已完成整改8条。落实《提升督察内审工作质效积分管理办法》,联合其他业务条线股室不断挖掘潜在的风险线索,今年以来,报送重大风险线索3次,报送督审专报2次。配合市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督察审计小组赴高新区局开展2024年层级督查审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稳妥推进数字化改革。2024年继续深入推进数电票试点工作,数电扩围率达99.90%,纯数电率达98.85%,数电票开票份数、金额占比均在98%以上。在做好税控发票纳税人转变为数电票纳税人的基础上,率先进行通用发票纳税人归并为数电票纳税人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通用发票纳税人数电票归并率达75.48%。

二是深化征纳互动服务。按照省市局部署,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引入跨区域协同办理,对3名业务骨干进行岗责配置,丰富坐席权限,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依托征纳互动,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统筹调度,推动服务渠道扎口运营管理,不改变执法主体、操作权限、办理流程,进行跨区(县)、跨市、跨省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测试,实现征纳互动跨区域通办职能。

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模块录入抽查结果,最后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结果公示。2024年,已完成抽查事项3项,抽查任务2个,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跨部门监管率100%,公示率100%。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把依法治税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每季度召开1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通报总结依法治税开展情况、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审议通过2024年依法治税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法治思维,为税收法治建设指明方向。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10人参加2024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0%,高于全市税务系统平均通过率。组织税务干部参加2024年度文成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弥补差距与不足,强化法律法规向业务方面转化的应用能力。在2024年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提升干部法治实践能力。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择优培养税务公职律师,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的法制工作队伍,形成法治工作合力。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待加强

法制审核力量还需加强。目前我局公职律师仅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尚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仅1人,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调解、诉讼、复议的工作。如何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和公职律师,发挥其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仍需不断探索创新。

(二)内控机制建设尚待完善

目前已出台的内控专项制度及操作指引已相对完善,基本覆盖税务系统操作风险的关键节点,但内控制度落地有待进一步挖掘。内控制度停留在文件层面,指引的可操作性不强,不便于税务干部日常风险防控。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内控管理部门与主责部门的共同参与。当前内控工作主要是依托法制部门进行和推动,主责部门参与内控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待加强

部分税务干部在出具的执法文书中适用错误的法条对纳税人进行处罚,对税收法律知识的更新不够及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够重视证据的收集和相关事实的固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一定懈怠,风险意识不强,未完全达到录像要求。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及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三、2025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拓宽普法渠道强化法治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针对纳税人和社会的税法需求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宣传,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税收普法文化产品。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法“六进”活动,深入综合市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构建法治宣传延伸基地。充分利用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加强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在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将法制建议书、局内定期督察等制度相结合。形成法制员参与局内定期督察工作、制发法制建议书、税源管理单位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过程,使得法制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要定期对行政处罚文书进行检查,避免执法文书中处罚金额、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错误,特别是新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过渡阶段是否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

四是修订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对照新修订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按照法治、规范、统一的基本要求,对县局权责清单范本进行修订,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职能。

五是综合施策助推共同富裕。继续牵头做好多个税费种政策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梳理、跟踪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推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山区样板。邀请财政局、经信局、乡镇等部门人员作为共富员,组建“税务干部+共富员+老乡贤”的“背包联盟”开展上门服务,鼓励企业公益性招聘,制定“助残税费优惠一览表”,解决特殊群体就业难题。运用税收大数据解决特色农产品产销困难等问题,助力发展生态农业富民。持续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六是继续做好司法案件税费征缴工作。继续配合人民法院全面推广司法处置“一件事”改革,在不动产定向询价、交易税费核算与缴纳、历史欠缴税费征缴以及优化不动产涉及办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同时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效率,持续推进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三方沟通协作,推进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无纸化改革,逐步推广“非接触式”司法协作。探索建立“税警”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数据查询、矛盾调解等方面提升协作合力。

七是持续推进落实《提升督察内审工作质效积分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县局各股所发现的相关风险问题,认真核实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加大督审线索收集,梳理巡查、一案双查等发现的问题,选取合适的点形成督审专报或经验做法。

八是继续开展好督察审计工作。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督察审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问题自查清单,下发各业务单位举一反三进行日常检查,扩大督察审计成果。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全面核查,对成立的疑点数据指定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改,以查促改,提高执法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九是织牢织密内部防控监督网。充分运用“税检纪审”外部监督机制,主动融入外部监督,做好“重点部位体检”,主动邀请外部监督部门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热点开展监督。对内积极推进网格化内控建设,及时跟进总局内控监督平台、省局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工作,通过内控平台信息核查,科学防控税收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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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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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文件要求,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行政监督制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法治素养。采取“自主学+集体学+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高度重视,通过“实干学堂”“普法课堂”、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组织全体税务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内容。

三是创新渠道,迸发普法活力。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组织青年税法宣讲专班,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向广大办事群众传播民法理念、普及民法知识。结合“宪法宣传周”,开设普法“流动摊位”,推出“云课堂”普法、公职律师“微宣讲”服务,开展“送法到基层”普法宣讲活动,“晓晓”公职律师团队走上街头、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基本法律知识普及。通过解答群众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保费缴纳、“一老一小”个税扣除等政策,使宪法、法律融入日常生活。

四是因地制宜,创建普法基地。2024年依托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聚焦山区特殊群体、少数民族、归国华侨三类受众对象的普法、学法、用法需求,在办税服务厅内打造集办税缴费、综合展示、普法教学、需求收集、争议调解、线上直播为一体的“沉浸式”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发挥好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的重要普法宣传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建立政府牵头、财税统筹、部门协同的“税源共建收入共担”联合抓收入机制,以“一月一例会”模式,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涉矿涉地资源变现、国有资产盘活、房产交付等事项进度,聚焦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事项,深化税收共治征管合力。

二是宣传辅导精准施策,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为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一贯到底,文成县局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对辖区内企业靶向定位、分类划型、标签加注、精准推送,对推送失败的及时进行工单式兜底辅导,确保一户不落、应享尽享的同时降低对纳税人的重复打扰。

三是加强税务司法衔接,确保税费应缴尽缴。完善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深化在破产司法审判、民事执行案件税费征缴等方面协作,探索建立法院执行部门与税务法制部门的信息交换平台,打通执法信息壁垒。2024年,主动对接县法院推进司法拍卖税收征管协作机制,通过浙政钉“执行一件事”模块实现审核全流程电子化。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2024年上报2件规范性文件由市局进行统一清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与各部门联系。

二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起草部门对拟出台政策的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目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有6件,其中包括涉及机构改革文件2件,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4件。另外,现存1件提请县人民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经审查,机构改革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告不涉及公平竞争,其他文件均不存在涉及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等内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充分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增强依法治税后劲。贯彻落实总局《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试行)》,建立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机制,培养专家型税务公职律师,打造税收涉法专业研究高地。现有公职律师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暂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1名。今年以来两名公职律师审慎办理本单位合同审核、企业破产等事务,同时积极参与公职律师探讨会等活动,参照市局印发的《温州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激励办法》不断做好税务法制工作。持续重视公职律师后备力量的培养,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促进公职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壮大。

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纠纷风险。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实行目录管理,统一编号,在签署前均进行法律审查,由审查人员签字。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及文件30份,主要涉及劳务承包、建设工程、订货等相关合同,有效地防范了合同风险和法律纠纷,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优化税务执法。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制定的《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2025年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施行做好准备。推进非强制性执法,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税收执法氛围。开展“三书同达”试点工作,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础上再出具税务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通过柔性举措提升纳税人的税收满意度与税法遵从度。

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有效助力税务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强化税收执法权责清单运用,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各项执法信息387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4条,其他公示信息383条。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日常管理以及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完成市局关于开展出口骗税案件典型执法问题专项督察1户;完成医药行业涉税风险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户,暂未发现工作人员执法过错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四是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目前文成县局共有3名法制员,与5个基层税源管理单位进行结对,参与结对单位行政处罚初审、税收法治宣传、涉税矛盾调处等工作。通过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提升了基层税源管理单位依法治税的能力,同时增加了法制员的税收法治实践经验。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二是提升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应急处置方案,视情况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非必须不上门”,积极推广预约办税,合理控制办税服务场所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强化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网上办税便捷通畅。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公安、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外部支持,及时处置不实报道和负面言论。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处理效率。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处理信访案件,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首问责任制”等原则,明确信访案件责任到股(所)、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将信访案件工作抓小抓早抓好,落细落地落实。同时针对信访案件,成立化解专班,落实包案领导,依法规范办理,做到案结事了,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5个,信访人均已得到合理答复。

二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注重运用调解。深入运用“柔性执法”,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4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推动发展“枫桥经验”,化解涉税纠纷。发挥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将“枫桥经验”运用于纳税服务全过程,以最快速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高争议调处效率,2024年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医保局召开关于受理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就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置职责分工和处理流程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24年共化解税费争议调解事件66件,并持续打造“枫桥式”税务所,大峃税务所获评浙江税务系统2024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积极按照省局相关部署,按照“一个中心、两化联动、多方协同”原则,构建我局网格化内控机制,形成每项职责都有基础网格对应、每个风险点都有基础网格承接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目前,我局共设置二级网格47个,确定网格长18名,充分发挥各股(所)在发现问题、化解风险方面的前端优势,加强纵向横向联动、内控风控联动,全面提升内控工作实效。

二是开展督察审计工作,自查自纠不留死角。2024年完成内控监督平台审前排查2批次,核查疑点17条,其中存在问题8条,已完成整改8条。落实《提升督察内审工作质效积分管理办法》,联合其他业务条线股室不断挖掘潜在的风险线索,今年以来,报送重大风险线索3次,报送督审专报2次。配合市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督察审计小组赴高新区局开展2024年层级督查审计。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稳妥推进数字化改革。2024年继续深入推进数电票试点工作,数电扩围率达99.90%,纯数电率达98.85%,数电票开票份数、金额占比均在98%以上。在做好税控发票纳税人转变为数电票纳税人的基础上,率先进行通用发票纳税人归并为数电票纳税人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通用发票纳税人数电票归并率达75.48%。

二是深化征纳互动服务。按照省市局部署,推广“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服务模式,引入跨区域协同办理,对3名业务骨干进行岗责配置,丰富坐席权限,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依托征纳互动,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统筹调度,推动服务渠道扎口运营管理,不改变执法主体、操作权限、办理流程,进行跨区(县)、跨市、跨省线上线下跨区域通办测试,实现征纳互动跨区域通办职能。

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抽查,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模块录入抽查结果,最后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结果公示。2024年,已完成抽查事项3项,抽查任务2个,实现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掌上执法率100%,跨部门监管率100%,公示率100%。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把依法治税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每季度召开1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通报总结依法治税开展情况、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情况等,审议通过2024年依法治税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法治思维,为税收法治建设指明方向。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新录用公务员10人参加2024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90%,高于全市税务系统平均通过率。组织税务干部参加2024年度文成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弥补差距与不足,强化法律法规向业务方面转化的应用能力。在2024年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中开展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提升干部法治实践能力。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择优培养税务公职律师,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的法制工作队伍,形成法治工作合力。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待加强

法制审核力量还需加强。目前我局公职律师仅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尚未申请公职律师执业的税务干部仅1人,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调解、诉讼、复议的工作。如何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和公职律师,发挥其在行政机关合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中的作用,仍需不断探索创新。

(二)内控机制建设尚待完善

目前已出台的内控专项制度及操作指引已相对完善,基本覆盖税务系统操作风险的关键节点,但内控制度落地有待进一步挖掘。内控制度停留在文件层面,指引的可操作性不强,不便于税务干部日常风险防控。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内控管理部门与主责部门的共同参与。当前内控工作主要是依托法制部门进行和推动,主责部门参与内控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待加强

部分税务干部在出具的执法文书中适用错误的法条对纳税人进行处罚,对税收法律知识的更新不够及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够重视证据的收集和相关事实的固定,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在一定懈怠,风险意识不强,未完全达到录像要求。需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及现场执法语言行为指引,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三、2025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拓宽普法渠道强化法治意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针对纳税人和社会的税法需求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宣传,打造一批有代表性的税收普法文化产品。全面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法“六进”活动,深入综合市场、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构建法治宣传延伸基地。充分利用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开展普法实践活动,加强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在全面落实法制员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将法制建议书、局内定期督察等制度相结合。形成法制员参与局内定期督察工作、制发法制建议书、税源管理单位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过程,使得法制员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落实《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要定期对行政处罚文书进行检查,避免执法文书中处罚金额、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错误,特别是新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过渡阶段是否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

四是修订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对照新修订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按照法治、规范、统一的基本要求,对县局权责清单范本进行修订,统一清单形式、明确权力类型、规范权责事项,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职能。

五是综合施策助推共同富裕。继续牵头做好多个税费种政策的综合协调工作,定期梳理、跟踪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推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山区样板。邀请财政局、经信局、乡镇等部门人员作为共富员,组建“税务干部+共富员+老乡贤”的“背包联盟”开展上门服务,鼓励企业公益性招聘,制定“助残税费优惠一览表”,解决特殊群体就业难题。运用税收大数据解决特色农产品产销困难等问题,助力发展生态农业富民。持续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六是继续做好司法案件税费征缴工作。继续配合人民法院全面推广司法处置“一件事”改革,在不动产定向询价、交易税费核算与缴纳、历史欠缴税费征缴以及优化不动产涉及办理等方面开展深入协作。同时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效率,持续推进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三方沟通协作,推进破产案件债权申报无纸化改革,逐步推广“非接触式”司法协作。探索建立“税警”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数据查询、矛盾调解等方面提升协作合力。

七是持续推进落实《提升督察内审工作质效积分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县局各股所发现的相关风险问题,认真核实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加大督审线索收集,梳理巡查、一案双查等发现的问题,选取合适的点形成督审专报或经验做法。

八是继续开展好督察审计工作。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督察审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问题自查清单,下发各业务单位举一反三进行日常检查,扩大督察审计成果。对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全面核查,对成立的疑点数据指定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改,以查促改,提高执法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九是织牢织密内部防控监督网。充分运用“税检纪审”外部监督机制,主动融入外部监督,做好“重点部位体检”,主动邀请外部监督部门围绕税收工作重点、热点开展监督。对内积极推进网格化内控建设,及时跟进总局内控监督平台、省局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工作,通过内控平台信息核查,科学防控税收执法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文成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