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鹿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社会工作、深化改革、政法、综治、法治、禁毒、平安建设、信访维稳、保密、党群、人事、编制、机关事务管理、工会、党史、考绩、共青团、政协、教育工作。分管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统领办公室、平安法治中心。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学校。驻东方村。
男,汉族,1991年6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