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柱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维稳、信访、人民调解、禁毒、法治、综合改革、社会工作、人事、政协、群团、工会等工作。暂代固定资产、保密、档案、政务信息等工作。(政法委、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社工部、政协、工会、团委、县委办、县府办)。
男,汉族,1989年3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