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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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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水生态等。 防洪标准:本工程河道按照集镇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村庄5~10年一遇,一般农田防冲不防淹。 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95km,建设护岸2.41km,建设绿道2.34km,打造亲水节点6处,新建堰坝3座,提升改造堰坝3座,改造过河汀步2处,新建交通便桥2座。 建设地点:文成县,涉及双桂乡、峃口镇、铜铃山镇。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珊溪-赵山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潜水含水层。 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垟山民族村、桂东村、桂阳村、桂西村、九龙井村、九山村、渡渎村、下垟村。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桂阳履泰桥、古树名木、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飞云江,不会对珊溪-赵山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生态环境:施工期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不会对桂阳履泰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控。 3)声环境:施工期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噪声产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废气、食堂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土壤环境:施工期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汛期施工废水泄露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水利规划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工程建设符合文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4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成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CE小区12幢二楼(2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68918870 邮箱:1020313065 @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9550190194 邮箱:1148643590@qq.com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 联系人:徐璟玮 电话:0577-67893586
发布单位:文成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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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环境、水生态等。 防洪标准:本工程河道按照集镇段防洪标准20年一遇,村庄5~10年一遇,一般农田防冲不防淹。 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河道长度5.95km,建设护岸2.41km,建设绿道2.34km,打造亲水节点6处,新建堰坝3座,提升改造堰坝3座,改造过河汀步2处,新建交通便桥2座。 建设地点:文成县,涉及双桂乡、峃口镇、铜铃山镇。
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珊溪-赵山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潜水含水层。 环境空气、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垟山民族村、桂东村、桂阳村、桂西村、九龙井村、九山村、渡渎村、下垟村。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桂阳履泰桥、古树名木、陆生生态及水生生态等。
3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外环境;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混凝土养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入飞云江,不会对珊溪-赵山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2)生态环境:施工期工程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也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施工对动物的影响是短期和有限的,施工活动结束后,动物的生存环境将会逐步得到恢复。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不会对桂阳履泰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造成破坏。在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评价范围涉及的各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控。 3)声环境:施工期施工噪声会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可通过禁止夜间施工和采取防护措施予以减缓,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噪声产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 4)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作业扬尘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汽车废气、食堂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渣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6)土壤环境:施工期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的情况下,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7)环境风险:汛期施工废水泄露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需采取严格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具体内容如下表:
5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水利规划要求,具有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的促进作用,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施工期存在一定的污染因素,会对水、气、声及生态环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运行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适当的措施后,可以基本控制污染和减少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满足环保措施“三同时”等要求。总之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工程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是次要的、局部的,并可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减少,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工程建设符合文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期间,可向建设单位查阅环评文件,必要时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联系方式见后。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2日至9月14日。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设计、施工和运行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 环评审批单位、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成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文成县大峃镇苔湖新区CE小区12幢二楼(206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68918870 邮箱:1020313065 @qq.com 环评单位: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19550190194 邮箱:1148643590@qq.com 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51号窗口 联系人:徐璟玮 电话:0577-67893586
发布单位:文成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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