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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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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在编制(修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同步组织开展环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文成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四个片区,总面积约12.11平方公里,其中百丈漈片区1.76平方公里、黄坦片区4.14平方公里、大峃片区4.77平方公里、巨屿片区1.44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大峃片区,县域综合服务与文化创意中心,品质宜居中心;百丈漈片区,以康养度假、产业旅游为主导的浙南休旅标杆;黄坦片区,以大智造为主导的产业新城;巨屿片区,集清洁能源、水经济产业于一体的综合型城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富工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总部大楼六楼,电话:0577-59000408,邮箱:54126518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7-88980705 邮箱:520832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通过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五、地方环保部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 电话:0577-88926386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51幢1号 电话:0577-67893586 六、审查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电话:0571-28869151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论证规划实施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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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文件精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在编制(修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时,同步组织开展环评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文成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四个片区,总面积约12.11平方公里,其中百丈漈片区1.76平方公里、黄坦片区4.14平方公里、大峃片区4.77平方公里、巨屿片区1.44平方公里。 规划定位:大峃片区,县域综合服务与文化创意中心,品质宜居中心;百丈漈片区,以康养度假、产业旅游为主导的浙南休旅标杆;黄坦片区,以大智造为主导的产业新城;巨屿片区,集清洁能源、水经济产业于一体的综合型城镇。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富工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总部大楼六楼,电话:0577-59000408,邮箱:54126518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方工 电话:0577-88980705 邮箱:5208323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请通过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进行下载。 五、地方环保部门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37号 电话:0577-88926386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地址: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51幢1号 电话:0577-67893586 六、审查部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电话:0571-28869151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通过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论证规划实施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在此基础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于该规划是否认可; 2.公众就该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该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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