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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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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19年7月9日起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文成县黄坦镇西霞路2号,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015m2,总建筑面积为1417.18m2,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以上距离通过goole卫星地图测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1%≤Pmax<10%,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中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黄坦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及出水稳定达标等情况调查,满足依托的环境可行性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企业四周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酒糟、燃生物质锅炉灰渣、废猕猴桃果渣等具有利用价值,作为副产品出售;废滤芯外售处理。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中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锅炉供热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为了确保锅炉废气做到达标排放,锅炉废气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2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要求发酵、蒸馏操作间相对密闭,加强机械通风、及时排出废气,且定期进行消毒,防治腐败菌的滋生,同时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管理,减少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废水处理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水处理池加盖封闭,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 (3)噪声 建议企业尽可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对生产车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厂界,采用相应的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酒糟、燃生物质锅炉灰渣、猕猴桃烂果及果渣等具有利用价值,外售回收商处理;废滤芯外售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位于文成县黄坦镇西霞路2号,项目的建设符合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以及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文成县兴达酿造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68919819 (2)评价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7-88981302 Email:125778450@qq.com (3)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67812073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网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zjzhonglan.com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文成县兴达酿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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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19年7月9日起 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文成县黄坦镇西霞路2号,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015m2,总建筑面积为1417.18m2,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以上距离通过goole卫星地图测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1%≤Pmax<10%,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中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管进入黄坦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处理能力及出水稳定达标等情况调查,满足依托的环境可行性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企业四周厂界噪声排放限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酒糟、燃生物质锅炉灰渣、废猕猴桃果渣等具有利用价值,作为副产品出售;废滤芯外售处理。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中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锅炉供热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为了确保锅炉废气做到达标排放,锅炉废气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通过不低于2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要求发酵、蒸馏操作间相对密闭,加强机械通风、及时排出废气,且定期进行消毒,防治腐败菌的滋生,同时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管理,减少生产过程的跑冒滴漏。废水处理设施应加强管理和维护,污水处理设施水处理池加盖封闭,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 (3)噪声 建议企业尽可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对生产车间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厂界,采用相应的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界四周的绿化。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硅藻土、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酒糟、燃生物质锅炉灰渣、猕猴桃烂果及果渣等具有利用价值,外售回收商处理;废滤芯外售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文成县兴达酿造厂年产300吨白酒、1000吨黄酒、30吨猕猴桃酒建设项目位于文成县黄坦镇西霞路2号,项目的建设符合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以及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文成县兴达酿造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68919819 (2)评价单位名称: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7-88981302 Email:125778450@qq.com (3)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7-67812073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网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www.zjzhonglan.com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文成县兴达酿造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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