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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珊溪至泰顺横坑公路高山至福全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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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珊溪至泰顺横坑公路高山至福全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路线为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珊溪镇东坪村(底斜)K0+000,路线自西北向东南顺接东坪通村公路,至坑源底设回头弯沿山腰爬坡展线至高山村,经岩门下、横夅在乌岩夅脚附近设仙岩尖隧道至桂山,终点与仰矾线在桂山福全村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7+875.478。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7.896km(断链20.568m),采用设计速度为30km/h的双道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桥梁隧道8.5m。全线设桥梁300米/4座,隧道1166m/1座。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7680.8万元,总造价20442.4万元,建设资金除向省级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补助外,其余部分由文成县政府负责筹措。 二、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区域空气质量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道路沿线附近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区域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Ⅱ类水标准; 3、声环境:村庄或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附近的村庄; 4、生态环境: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山华林场、临时用地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沥青烟等,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降尘措施后,预计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另外,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扬尘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②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废水等,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设施,收集后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施工场地90m以外基本可达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施工期机械噪声对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隧道口距离敏感点较远,本工程施工期爆破噪声对周边村庄敏感点影响不大。 ④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摊铺沥青渣。弃土弃渣部分自身利用或交于桂山乡作为村镇建设用,其余弃于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清运处理;摊铺时会产生的少量的沥青渣,经收集后回用于道路建设。 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桥梁、弃渣、施工临时场地等,影响方式主要包括占用耕地、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等。 2、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根据道路两侧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道路两侧CO浓度、NOX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无明显不良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②水环境:项目沿线不设服务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废水主要为地面径流水。由于项目道路线路较短,路面宽度有限,路面径流随各路段面流入附近水体,也就不能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路面径流分散在各条河流中被迅速稀释。因此道路路面径流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的影响是短时间的,随着降雨时间的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③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时段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沿线区域200m距离内昼夜噪声均可达标,各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达标,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详见表1。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造成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划的要求 ,符合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项目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营阶段,建设单位(或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本次评价在道路沿线涉及的乡镇、行政村村委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当地环保局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14号 联 系 人:张云锋 联系电话:13968915127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北软泰嘉园K座902室 联 系 人:冯晓丽 联系电话:0571-88319066 (3)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联系电话:0577-67812073
建设单位(盖章):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8日
表1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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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珊溪至泰顺横坑公路高山至福全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路线为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珊溪镇东坪村(底斜)K0+000,路线自西北向东南顺接东坪通村公路,至坑源底设回头弯沿山腰爬坡展线至高山村,经岩门下、横夅在乌岩夅脚附近设仙岩尖隧道至桂山,终点与仰矾线在桂山福全村平面交叉,终点桩号K7+875.478。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全长7.896km(断链20.568m),采用设计速度为30km/h的双道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7.5m,桥梁隧道8.5m。全线设桥梁300米/4座,隧道1166m/1座。工程概算建安费为17680.8万元,总造价20442.4万元,建设资金除向省级财政和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补助外,其余部分由文成县政府负责筹措。 二、主要环境影响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区域空气质量需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道路沿线附近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区域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Ⅱ类水标准; 3、声环境:村庄或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沿线附近的村庄; 4、生态环境: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山华林场、临时用地以及水土保持设施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①环境空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沥青烟等,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降尘措施后,预计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及居民点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另外,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扬尘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②水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废水等,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卫生设施,收集后清运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③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施工场地90m以外基本可达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处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施工期机械噪声对敏感点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隧道口距离敏感点较远,本工程施工期爆破噪声对周边村庄敏感点影响不大。 ④固废:项目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摊铺沥青渣。弃土弃渣部分自身利用或交于桂山乡作为村镇建设用,其余弃于弃渣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到指定垃圾箱,清运处理;摊铺时会产生的少量的沥青渣,经收集后回用于道路建设。 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桥梁、弃渣、施工临时场地等,影响方式主要包括占用耕地、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等。 2、营运期 ①环境空气:根据道路两侧污染物浓度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营运期道路两侧CO浓度、NOX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相应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无明显不良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②水环境:项目沿线不设服务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废水主要为地面径流水。由于项目道路线路较短,路面宽度有限,路面径流随各路段面流入附近水体,也就不能形成较为集中的径流污染源。路面径流分散在各条河流中被迅速稀释。因此道路路面径流对沿途经过的水体造成的影响是短时间的,随着降雨时间的增加,这种影响会逐渐减弱。 ③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时段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营运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近期、中期、远期沿线区域200m距离内昼夜噪声均可达标,各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达标,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详见表1。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造成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质量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划的要求 ,符合 “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建设项目开展的公众参与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范要求。 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营阶段,建设单位(或营运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期限及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本次评价在道路沿线涉及的乡镇、行政村村委公示栏张贴了公示,同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示。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当地环保局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114号 联 系 人:张云锋 联系电话:13968915127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72号北软泰嘉园K座902室 联 系 人:冯晓丽 联系电话:0571-88319066 (3)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联系电话:0577-67812073
建设单位(盖章):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8日
表1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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