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光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财务、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机关文明、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机关党建、机关工委、资产管理、农村工作指导员、应急管理规划、科技、信息化、专家库建设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资格考核、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宣教中心。
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大专,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