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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天顶湖环湖绿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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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天顶湖环湖绿道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体设计范围约1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子项目:道路工程(路基段,含主线和北线)总长度6813米,二源绿道连接线工程总长度606米,1号桥连接线南、北段路线长度合计342米,1号景观人行桥,绿道工程用地面积46877平方米,桥梁工程用地面积5704平方米;百丈漈镇篁庄村至镇头村联网农村公路服务站1、4、3和停车场,用地面积21472平方米,建筑面积7491.53平方米;天顶湖渡口泊位数15个,建筑面积628.14平方米;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南入口北岸集散广场)用地面积10512平方米;南入口北岸桥头广场用地面积5149平方米;南入口南岸桥头广场;天顶湖渡口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外立面环境整治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片区污水管网,输送至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涉水施工废水、施工冲洗、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洒水降尘,不排放入周边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扬尘,应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时进行施工作业,并通过采用封闭、湿法、遮盖等工艺,降低粉尘排放量,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非正常尾气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气污染相对熔融烟气是很小的,且施工结束后,影响立即消失,装修废气待施工结束影响基本消除,淤泥干化后应及时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施工期噪声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施工期昼间镇头村民宅区1、镇头村民宅区2、镇头村民宅区3均有不同程度超标。因此,施工期需要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近距离、长时间同时施工的情况,有需要时应设置临时声屏障,施工场地和周边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设施场界或施工机械工作区应尽量进行吸隔声围护,或设置围挡。工程施工噪声会给沿线敏感点处的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尽可能减小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影响: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工程弃方中,土石弃渣为路基工程弃方和软基处理弃渣,工程利用文成县南旺村弃土场进行弃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之后,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态影响: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以及施工占地引起自然地貌的改变和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地利用的改变,施工占地及工程机械、车辆运输噪音、灯光、振动及人员活动等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期将不可避免造成植物损失,项目施工区植被群落结构简单,未见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施工期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占用的植被在项目周边广泛分布,项目占地不会改变区域的植物种类及植被类型,施工期间,落实废气、废水等措施后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施工噪声、灯光以及施工活动将会干扰周边动物活动,项目周边均为常见动物种类,严格落实噪声降噪、避开动物活动时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对周边动物的影响较小。建议项目施工前,优化占地布局,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可减少植被的破坏量,缩短植被重建的时间。施工期结束后,水土保持措施得到实施后,进行植被种植和生态恢复,增加道路两侧绿化植被,施工期严格履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对生态系统、景观及动植物的影响可接受。 涉水工程在施工期会导致局部水域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影响河流局部河段水质,进而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施工期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可能对施工区周边水域产生影响,水质下降对水生生物和鱼类栖息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噪声对附近水域鱼类和水生生物产生惊扰。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选择枯水期施工、围堰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对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处理不外排、进行文明施工教育等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不排入水体,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本项目渡口运营期船舶舱底设有储油罐储放舱底油污水,船舶油污水定期交由有船舶油污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排入水体,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本工程运营期对地表水水文情势影响主要是1至5号桥梁(1号桥采用斜拉悬索结构,不设置桥墩)、栈道桥、渡口、路基等占用地表水水域,可能对附近局部水域水文情势及防洪等产生影响。本环评引用《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码头渡口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相关结论,根据预测结果,各桥梁梁底标高满足水库防洪标准的要求,桥梁阻水率满足要求,桥梁冲刷、壅水不会对水库防洪及库岸造成冲刷影响,本工程路基占用水库容积极小,不会对水库库容产生影响,工程占用水域在本工程内集中就近补偿。采用防治与补救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百丈漈水库(天顶湖)水文情势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简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渡口进出船舶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通风等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渡口项目南场界噪声贡献值不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应1类标准限值,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的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侧85m处的篁庄村民宅区,发动机噪声经船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由预测结果可知,绿道等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主要为游客说话等社会生活噪声,本项目的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道路中心线西侧9m处的镇头村民宅区2,游客说话等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运营期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船舶维修废油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种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废散失、渗漏,达到无害化的目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降至最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运营期生态影响:运营期对陆生生态的主要影响为永久占地会导致土地利用改变和生物量损失,导致动物栖息地缩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或复绿,增加公路两侧绿化植被,因此运营活动对植物的影响较小;本工程整个评价区内适合陆生动物栖息的环境广泛分布,该评价区内陆生动物分布范围较广、繁殖能力较强,迁移能力较强,迁出的物种在临近区域可得到很好的栖息和繁衍,因此对动物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将逐渐恢复,在后续运行期间不会对水生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天顶湖环湖绿道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选址地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区三线”、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经相应治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有效污染和生态防治措施基础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并符合环境质量要求及“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认真落实环保要求,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和生态防治措施和建议,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致电、传真、信函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联系人索取。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 如公众认为有必要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请在查阅期限内致电、或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联系人索要。如有其他方面的书面意见需要提供,请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环评单位联系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询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1km范围内的利益相关公众。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联系。 九、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88926304 建设单位名称: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邢建南;电话:13758802186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壹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电话:0577-88930800 公示单位: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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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天顶湖环湖绿道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体设计范围约19.3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以下子项目:道路工程(路基段,含主线和北线)总长度6813米,二源绿道连接线工程总长度606米,1号桥连接线南、北段路线长度合计342米,1号景观人行桥,绿道工程用地面积46877平方米,桥梁工程用地面积5704平方米;百丈漈镇篁庄村至镇头村联网农村公路服务站1、4、3和停车场,用地面积21472平方米,建筑面积7491.53平方米;天顶湖渡口泊位数15个,建筑面积628.14平方米;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南入口北岸集散广场)用地面积10512平方米;南入口北岸桥头广场用地面积5149平方米;南入口南岸桥头广场;天顶湖渡口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外立面环境整治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片区污水管网,输送至文成县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涉水施工废水、施工冲洗、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洒水降尘,不排放入周边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扬尘,应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时进行施工作业,并通过采用封闭、湿法、遮盖等工艺,降低粉尘排放量,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非正常尾气排放,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气污染相对熔融烟气是很小的,且施工结束后,影响立即消失,装修废气待施工结束影响基本消除,淤泥干化后应及时清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切实落实废气处理措施的基础上,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综上,本项目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施工期噪声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施工期昼间镇头村民宅区1、镇头村民宅区2、镇头村民宅区3均有不同程度超标。因此,施工期需要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近距离、长时间同时施工的情况,有需要时应设置临时声屏障,施工场地和周边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设施场界或施工机械工作区应尽量进行吸隔声围护,或设置围挡。工程施工噪声会给沿线敏感点处的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场界外敏感点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施工过程与高噪声设备和工艺的使用时间,避开居民休息、学习时间,尽可能减小施工噪声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影响: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工程弃方中,土石弃渣为路基工程弃方和软基处理弃渣,工程利用文成县南旺村弃土场进行弃渣。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之后,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生态影响: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以及施工占地引起自然地貌的改变和地表自然及人工植被的破坏,引起土地利用的改变,施工占地及工程机械、车辆运输噪音、灯光、振动及人员活动等对动物的影响。施工期将不可避免造成植物损失,项目施工区植被群落结构简单,未见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施工期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占用的植被在项目周边广泛分布,项目占地不会改变区域的植物种类及植被类型,施工期间,落实废气、废水等措施后对周边植被的影响较小。施工噪声、灯光以及施工活动将会干扰周边动物活动,项目周边均为常见动物种类,严格落实噪声降噪、避开动物活动时间施工等措施,施工期对周边动物的影响较小。建议项目施工前,优化占地布局,施工时需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可减少植被的破坏量,缩短植被重建的时间。施工期结束后,水土保持措施得到实施后,进行植被种植和生态恢复,增加道路两侧绿化植被,施工期严格履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对生态系统、景观及动植物的影响可接受。 涉水工程在施工期会导致局部水域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影响河流局部河段水质,进而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施工期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等排放可能对施工区周边水域产生影响,水质下降对水生生物和鱼类栖息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噪声对附近水域鱼类和水生生物产生惊扰。通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选择枯水期施工、围堰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期、对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处理不外排、进行文明施工教育等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水质标准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不排入水体,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本项目渡口运营期船舶舱底设有储油罐储放舱底油污水,船舶油污水定期交由有船舶油污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排入水体,不会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本工程运营期对地表水水文情势影响主要是1至5号桥梁(1号桥采用斜拉悬索结构,不设置桥墩)、栈道桥、渡口、路基等占用地表水水域,可能对附近局部水域水文情势及防洪等产生影响。本环评引用《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码头渡口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相关结论,根据预测结果,各桥梁梁底标高满足水库防洪标准的要求,桥梁阻水率满足要求,桥梁冲刷、壅水不会对水库防洪及库岸造成冲刷影响,本工程路基占用水库容积极小,不会对水库库容产生影响,工程占用水域在本工程内集中就近补偿。采用防治与补救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百丈漈水库(天顶湖)水文情势产生较大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简餐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基本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渡口进出船舶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通风等作用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影响:由预测结果可知,渡口项目南场界噪声贡献值不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对应1类标准限值,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的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南侧85m处的篁庄村民宅区,发动机噪声经船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由预测结果可知,绿道等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主要为游客说话等社会生活噪声,本项目的最近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道路中心线西侧9m处的镇头村民宅区2,游客说话等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运营期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需采取妥善的处置安排:船舶维修废油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设单位应强化废物产生、收集、贮放各环节的管理,各种固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废散失、渗漏,达到无害化的目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降至最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运营期生态影响:运营期对陆生生态的主要影响为永久占地会导致土地利用改变和生物量损失,导致动物栖息地缩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或复绿,增加公路两侧绿化植被,因此运营活动对植物的影响较小;本工程整个评价区内适合陆生动物栖息的环境广泛分布,该评价区内陆生动物分布范围较广、繁殖能力较强,迁移能力较强,迁出的物种在临近区域可得到很好的栖息和繁衍,因此对动物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其对环境的影响将逐渐恢复,在后续运行期间不会对水生环境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文成县百丈漈-飞云湖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天顶湖环湖绿道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选址地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三区三线”、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经相应治理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有效污染和生态防治措施基础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并符合环境质量要求及“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认真落实环保要求,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和生态防治措施和建议,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致电、传真、信函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联系人索取。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 如公众认为有必要向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索要补充信息,请在查阅期限内致电、或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联系人索要。如有其他方面的书面意见需要提供,请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给环评单位联系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询公众意见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1km范围内的利益相关公众。主要事项: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部门联系。 九、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7-88926386;传真:88926304 建设单位名称: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邢建南;电话:13758802186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壹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吴工;电话:0577-88930800 公示单位:文成县置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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