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5-106444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文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目录公布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管理机制,未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动态管理机制纳入目录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方可启动决策程序。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
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5-106444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5〕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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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文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文政办发〔2020〕27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在目录公布后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方案,按照程序及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管理机制,未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各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动态管理机制纳入目录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说明理由,方可启动决策程序。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性情况纳入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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