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5-106445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5〕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效减少发文数量,根据《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及时启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于附件中列明的报送草案时间前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未纳入年度制定计划而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报县司法局组织必要性审核。审核后认为有制定必要的,报县政府办公室,经起草单位归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批准立项。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
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doc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pdf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0026/2025-106445 | ||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政办发〔2025〕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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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有效减少发文数量,根据《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政办发﹝2020﹞26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文成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及时启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于附件中列明的报送草案时间前报送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未纳入年度制定计划而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先报县司法局组织必要性审核。审核后认为有制定必要的,报县政府办公室,经起草单位归口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政府办公室批准立项。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核。 附件: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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