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15:35:14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浏览量: 字体:[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

(5)建设规模:本矿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项目范围由22个拐点构成,范围面积0.1498平方千米,矿山产品为凝灰岩建筑石料和饰面用凝灰岩荒料,均直接外售,本项目不设建筑用石料破碎加工区。拟设开采规模为350万吨/年。服务年限5年。后期开采结束后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项目,该项目另行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主要包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建设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所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场界方位

相对场界最近距离/m

自然村

行政村

东经

北纬

1

沙垟

沙垟村

119.986725496

27.738392020

居民集聚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WN

370

2

章垟

119.992481516

27.742742563

EN

590

3

垟头

119.995505707

27.746595556

EN

1200

4

外坪

济下村

119.999754326

27.738377268

N

680

5

足山

120.001889365

27.736328060

E

880

6

外屋基

120.001921551

27.743194515

EN

1240

7

济下

120.005810623

27.746330683

EN

1615

8

缸窑

前巷村

119.997556256

27.753677929

EN

2020

9

塘底

塘底垟村

119.995469497

27.727003360

ES

715

10

塘底垟

119.995602136

27.722145204

ES

1110

11

金竹斜

119.988334821

27.719739938

S

1310

12

樟山

119.985759901

27.713688875

S

1990

13

包埠

稽垟村

120.005382942

27.724632288

ES

1590

14

林山

林山村

119.970156150

27.719782854

WS

2190

15

新村

119.972177194

27.735312844

W

1527

16

黄垟

黄垟村

119.973405646

27.742914224

WN

1610

17

黄垟头

119.969317959

27.753610874

WN

2750

18

畔田

旺山村

119.964908408

27.735489870

W

2245

19

塘底垟小学

119.994223480

27.719430808

教学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ES

1395

20

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

/

/

风景名胜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S

65(三级保护区)/2350(核心景区)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最近距离(矿区边界)

保护内容

地表水

黄坦坑

地表水

N

3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济下水库(灌溉和发电)

地表水

EN

2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珊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

水域:珊溪水库文成取水口周围半径500米水域。陆域: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200米

S

17.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二级保护区

陆域:沿岸纵深50米(除一级保护区)

S

2.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准保护区

除一、二级保护区集雨区以外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集雨区范围。

-

位于准保护区范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

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生态

项目区边界外300m范围内的陆生生态

农田、有林地(含生态公益林)等植被不被破坏、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切割粉尘、凿岩钻孔粉尘、铲装粉尘、汽车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及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贡献浓度均不大,预测浓度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最大浓度点和敏感点预测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矿区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矿区办公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初期地表径流水及切割冷却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基建期爆破瞬时各敏感点处的噪声值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1类标准(昼间90dB,夜间不爆破)要求,评价要求爆破时300m范围内拉警报,并派专人看守,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

在采装运设备靠近矿界实施生产时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难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本项目在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按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计,则昼间达标距离约为185m。附近村庄现状主要为人类社会活动,各移动设备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1类昼间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各移动声源作业时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各敏感点处的昼间噪声值均能达标。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矿山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泥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剥离物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处理。本项目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调查,征地红线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及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仅有蛙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等常见小型野生动物,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物。综上,项目开采对动植物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台阶的下降,及时对矿区终了平台覆土复绿。项目开采后将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后续复垦工程,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表所示。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人员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不外排,对水体环境无影响

初期地表径流和切割冷却废水

SS

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地表径流水及锯切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SS

要求在矿区出口设置洗车槽,配套建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

采剥、凿岩、切割粉尘

颗粒物

采用湿式凿岩和湿法切割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确保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同时根据《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矿山采取粉尘管控后,达标检查测尘点粉尘允许浓度≤1mg/m3。

装卸粉尘

颗粒物

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洒水等抑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增大含水率,减少扬尘。

堆场扬尘

颗粒物

在矿区东南角设置荒料临时堆放场,用于荒料中转装车外运,荒料为规范尺寸块状原矿,不涉及粉状石料,且荒料每天及时外运,在加强洒水抑尘的基础上,荒料临时堆场粉尘排放量极少。此外,本项目废料及宕碴矿矿石不在场区贮存,直接外售。本项目临时堆土场要求喷撒草籽或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喷淋,保持一定的湿度。

汽车运输粉尘

颗粒物

每天定时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特别是在干燥多风季节应增大洒水频率;规范管理运输队伍,禁止超载、限制车速;对车斗加盖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道路两边加强绿化防尘措施

设备燃油废气

CO、NO2

选用优质的柴油,加强设备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要求取得环保标识

固废

生活垃圾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不造成二次污染

沉淀泥沙

外售综合利用

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剥离物

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

噪声

采剥、装卸、运输机械噪声

①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③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产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台阶的下降,及时对矿区终了平台覆土复绿。项目开采后将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后续复垦工程。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用地红线范围不涉及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不涉及当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和生态功能极重要的区域,本工程建设范围不涉及文成县“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周边镇政府、行政村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4671360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621558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公示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 日

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 字体:[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凝灰岩矿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

(5)建设规模:本矿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项目范围由22个拐点构成,范围面积0.1498平方千米,矿山产品为凝灰岩建筑石料和饰面用凝灰岩荒料,均直接外售,本项目不设建筑用石料破碎加工区。拟设开采规模为350万吨/年。服务年限5年。后期开采结束后土地规划为农业用地(文成县黄坦镇塘底垟村生态水产养殖综合开发基地项目,该项目另行立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本项目主要包含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建设内容。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所示。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

空气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经纬度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场界方位

相对场界最近距离/m

自然村

行政村

东经

北纬

1

沙垟

沙垟村

119.986725496

27.738392020

居民集聚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WN

370

2

章垟

119.992481516

27.742742563

EN

590

3

垟头

119.995505707

27.746595556

EN

1200

4

外坪

济下村

119.999754326

27.738377268

N

680

5

足山

120.001889365

27.736328060

E

880

6

外屋基

120.001921551

27.743194515

EN

1240

7

济下

120.005810623

27.746330683

EN

1615

8

缸窑

前巷村

119.997556256

27.753677929

EN

2020

9

塘底

塘底垟村

119.995469497

27.727003360

ES

715

10

塘底垟

119.995602136

27.722145204

ES

1110

11

金竹斜

119.988334821

27.719739938

S

1310

12

樟山

119.985759901

27.713688875

S

1990

13

包埠

稽垟村

120.005382942

27.724632288

ES

1590

14

林山

林山村

119.970156150

27.719782854

WS

2190

15

新村

119.972177194

27.735312844

W

1527

16

黄垟

黄垟村

119.973405646

27.742914224

WN

1610

17

黄垟头

119.969317959

27.753610874

WN

2750

18

畔田

旺山村

119.964908408

27.735489870

W

2245

19

塘底垟小学

119.994223480

27.719430808

教学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ES

1395

20

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

/

/

风景名胜区

环境空气

二类区

S

65(三级保护区)/2350(核心景区)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最近距离(矿区边界)

保护内容

地表水

黄坦坑

地表水

N

3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济下水库(灌溉和发电)

地表水

EN

2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珊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一级保护区

水域:珊溪水库文成取水口周围半径500米水域。陆域:取水口一侧沿岸纵深200米

S

17.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二级保护区

陆域:沿岸纵深50米(除一级保护区)

S

2.2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准保护区

除一、二级保护区集雨区以外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集雨区范围。

-

位于准保护区范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

其他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

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生态

项目区边界外300m范围内的陆生生态

农田、有林地(含生态公益林)等植被不被破坏、百丈漈-飞云湖风景名胜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表土剥离粉尘、切割粉尘、凿岩钻孔粉尘、铲装粉尘、汽车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及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经本次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贡献浓度均不大,预测浓度均小于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最大浓度点和敏感点预测浓度能满足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矿区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矿区办公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初期地表径流水及切割冷却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在此前提下,项目废水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基建期爆破瞬时各敏感点处的噪声值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中1类标准(昼间90dB,夜间不爆破)要求,评价要求爆破时300m范围内拉警报,并派专人看守,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300m爆破警戒线范围内。

在采装运设备靠近矿界实施生产时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难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限值,本项目在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按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计,则昼间达标距离约为185m。附近村庄现状主要为人类社会活动,各移动设备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预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1类昼间标准的要求。故本项目各移动声源作业时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各敏感点处的昼间噪声值均能达标。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矿山员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泥沙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剥离物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处理。本项目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调查,征地红线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及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生野生动物仅有蛙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等常见小型野生动物,未发现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物。综上,项目开采对动植物的影响不大。本项目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台阶的下降,及时对矿区终了平台覆土复绿。项目开采后将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后续复垦工程,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如下表所示。

表2 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NH3-N等

员工生活依托周边出租民居中现有设施,人员生活废水经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经文成县黄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不外排,对水体环境无影响

初期地表径流和切割冷却废水

SS

矿区内配套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和沉淀池,收集矿界内地表径流水及锯切废水,矿区宕底设置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车辆轮胎冲洗废水

SS

要求在矿区出口设置洗车槽,配套建设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废气

采剥、凿岩、切割粉尘

颗粒物

采用湿式凿岩和湿法切割作业,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确保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同时根据《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矿山采取粉尘管控后,达标检查测尘点粉尘允许浓度≤1mg/m3。

装卸粉尘

颗粒物

铲装作业现场必须有洒水等抑尘措施,工作面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增大含水率,减少扬尘。

堆场扬尘

颗粒物

在矿区东南角设置荒料临时堆放场,用于荒料中转装车外运,荒料为规范尺寸块状原矿,不涉及粉状石料,且荒料每天及时外运,在加强洒水抑尘的基础上,荒料临时堆场粉尘排放量极少。此外,本项目废料及宕碴矿矿石不在场区贮存,直接外售。本项目临时堆土场要求喷撒草籽或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喷淋,保持一定的湿度。

汽车运输粉尘

颗粒物

每天定时对沿线道路进行洒水作业,特别是在干燥多风季节应增大洒水频率;规范管理运输队伍,禁止超载、限制车速;对车斗加盖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地面全部硬化,道路两边加强绿化防尘措施

设备燃油废气

CO、NO2

选用优质的柴油,加强设备维护,非道路移动机械根据要求取得环保标识

固废

生活垃圾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无害化、资源化,不造成二次污染

沉淀泥沙

外售综合利用

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机油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剥离物

表土用于治理区土地复垦和矿区恢复治理,多余剥离物外运综合利用。

噪声

采剥、装卸、运输机械噪声

①严格执行生产排班制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②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③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避免不正常的设备噪声产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实行边开采边治理,随开采台阶的下降,及时对矿区终了平台覆土复绿。项目开采后将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方案进行后续复垦工程。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控制要求。用地红线范围不涉及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不涉及当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和生态功能极重要的区域,本工程建设范围不涉及文成县“三区三线”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周边镇政府、行政村公告栏发布形式进行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46713604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新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571-86215589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88926386

公示单位:文成县黄坦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