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年产大米2万吨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16 15:29:52 来源:文成县 浏览量: 字体:[ ]

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82025GG0012563号】[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年产大米2万吨项目]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5年6月1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1.1#、2#厂房内米厂的夹层根据工艺布置原宽度不足,故将夹层平台宽度向1-c轴加宽800mm,并新设一个封闭楼梯间。

2.3#厂房、综合楼的地下水泵房楼地面标高从原来的-5.3m修改为-4.0m,地下消防水池楼地面标高从原来的-5.3m修改为-2.8m,并将原地下消防水池扩大到综合楼6轴以保证消防水量。

本次修改后1#、2#厂房建筑面积由原来的8689.18㎡修改为8760.74㎡;地上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1111.82㎡修改为11183.38㎡;容积率由原来的2.16修改为2.17;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地下消防水池面积由原来的204.88㎡修改为439.24㎡。其余指标不做变更。

3.设计单位由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总平面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年产大米2万吨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16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 字体:[ ]

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82025GG0012563号】[文成县鑫溢粮油有限公司年产大米2万吨项目]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5年6月16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1.1#、2#厂房内米厂的夹层根据工艺布置原宽度不足,故将夹层平台宽度向1-c轴加宽800mm,并新设一个封闭楼梯间。

2.3#厂房、综合楼的地下水泵房楼地面标高从原来的-5.3m修改为-4.0m,地下消防水池楼地面标高从原来的-5.3m修改为-2.8m,并将原地下消防水池扩大到综合楼6轴以保证消防水量。

本次修改后1#、2#厂房建筑面积由原来的8689.18㎡修改为8760.74㎡;地上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1111.82㎡修改为11183.38㎡;容积率由原来的2.16修改为2.17;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地下消防水池面积由原来的204.88㎡修改为439.24㎡。其余指标不做变更。

3.设计单位由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当代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总平面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6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