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批前公告(文成县黄坦镇凤凰山文化公园暨栖真寺扩建) | ||||
|
||||
文成县黄坦镇栖真寺于2025年6月27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8)浙规证03805054号】[文成县黄坦镇凤凰山文化公园暨栖真寺扩建]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5年6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整体场地消防车道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总图; 2.因整体消防车道调整,设置于方丈楼前、上客堂前、南三叠一叠的消防栓和北侧的消防取水口位置也略作调整。 3.根据供电部门二次深化调整,配电房内部格局调整,并新增柴油发电机房; 4.藏经阁主入口室外台阶由原有5跨更改为3跨,台阶踏步数由原有8级改为9级; 5.大雄宝殿、藏经楼为宗教参观建筑,依据规范要求取消外墙保温设计,除防火门外,其余门窗取消。 6.本次设计中的所有电梯因甲方要求,暂不进行电梯设备安装,电梯井预留,电梯门洞采用砖墙封堵。 7.南北三叠殿所有僧寮通向室外走廊的门形式调整; 8.北二叠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五观堂MLC-02和MLC-03改为木门。 9.因图纸标注有误,原南一叠、北一叠二层MLC-01/MLC-01X全部更改为MLC-04/MLC-04X。 10.消控室调整至北三叠一叠一层,G-J轴交26-27轴,消控室地面采用防静电地板。 11.上客房方丈院室外无障碍坡道二次深化。 12.上客堂、方丈楼通向室外钢楼梯位置增设防火门、室内楼梯平台增设挡烟垂壁。 13.北二叠三层建筑与电气不一致,补充配电房墙体及防火门。 14.屋面防雷由明敷避雷带改为暗敷避雷针。 15.因计算问题,各建筑面积进行了复核,总建筑面积由41118.92㎡变更为39192.60㎡,计容面积由40519.22㎡变更为38592.90㎡,占地面积由13914.19㎡变更为15695.53,其中各单体面积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总平面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7日 |
||||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文成县黄坦镇栖真寺于2025年6月27日向本局提出变更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要求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8)浙规证03805054号】[文成县黄坦镇凤凰山文化公园暨栖真寺扩建]的许可内容,本局已于2025年6月27日依法受理。现将规划许可内容、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的权利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整体场地消防车道进行调整,具体详见修改后总图; 2.因整体消防车道调整,设置于方丈楼前、上客堂前、南三叠一叠的消防栓和北侧的消防取水口位置也略作调整。 3.根据供电部门二次深化调整,配电房内部格局调整,并新增柴油发电机房; 4.藏经阁主入口室外台阶由原有5跨更改为3跨,台阶踏步数由原有8级改为9级; 5.大雄宝殿、藏经楼为宗教参观建筑,依据规范要求取消外墙保温设计,除防火门外,其余门窗取消。 6.本次设计中的所有电梯因甲方要求,暂不进行电梯设备安装,电梯井预留,电梯门洞采用砖墙封堵。 7.南北三叠殿所有僧寮通向室外走廊的门形式调整; 8.北二叠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五观堂MLC-02和MLC-03改为木门。 9.因图纸标注有误,原南一叠、北一叠二层MLC-01/MLC-01X全部更改为MLC-04/MLC-04X。 10.消控室调整至北三叠一叠一层,G-J轴交26-27轴,消控室地面采用防静电地板。 11.上客房方丈院室外无障碍坡道二次深化。 12.上客堂、方丈楼通向室外钢楼梯位置增设防火门、室内楼梯平台增设挡烟垂壁。 13.北二叠三层建筑与电气不一致,补充配电房墙体及防火门。 14.屋面防雷由明敷避雷带改为暗敷避雷针。 15.因计算问题,各建筑面积进行了复核,总建筑面积由41118.92㎡变更为39192.60㎡,计容面积由40519.22㎡变更为38592.90㎡,占地面积由13914.19㎡变更为15695.53,其中各单体面积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仅涉及以上内容,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总平面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益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伯温路7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逾期不申报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逾期不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577-67788503 文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