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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333D/2025-108515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民〔2025〕1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10-2025-0001 |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县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文成县救急难公益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民〔2019〕235号)
2.《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民〔2019〕249号)
3.《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民〔2023〕103号)
4.《关于印发<文成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民〔2021〕102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文民〔2016〕89号)
2.《关于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通知》(文民〔2018〕56号)
3.《关于调整全县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文民〔2024〕57号)
三、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深化殡葬改革 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
2.《文成县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实施办法》(文民〔2020〕146号)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
文成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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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333D/2025-108515 | ||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1-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文民〔2025〕13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CWCD10-2025-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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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县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文成县救急难公益基金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文民〔2019〕235号) 2.《印发<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民〔2019〕249号) 3.《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民〔2023〕103号) 4.《关于印发<文成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民〔2021〕102号) 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文民〔2016〕89号) 2.《关于增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的通知》(文民〔2018〕56号) 3.《关于调整全县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文民〔2024〕57号) 三、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深化殡葬改革 推广“旧坟一穴多葬”实施方案》(文民〔2020〕145号) 2.《文成县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生前奖励实施办法》(文民〔2020〕146号)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 文成县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 附件:关于公布文成县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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