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32835549840X4/2026-10860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文成县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综发(2026)13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WCD56-2026-0001
【部门】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0 09:28:54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和道路扬尘等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

一、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拨打县长热线:0577-12345、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电话:0577-67810766与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电话(见附件2)进行举报。

(二)现场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235号)或者属地执法中队(地址见附件2)进行现场举报。

(三)寄信、邮件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下列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一)随意倾倒;

(二)私设消纳场所;

(三)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

三、奖励方法

上述违法行为经核实并立案查处后,按举报人提供材料、协查情况等以话费形式进行区别奖励。

举报随意倾倒和私设消纳场所:

(一)对提供重要证据,直接导致违法行为被查处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对提供证据较为充分,能够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三)对提供证据较少,但能够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按每人每件奖金50元进行奖励。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或处罚的,或举报人采取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受理各渠道举报信息后,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期限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为便于及时准确调查处理,举报人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应尽可能的协助受理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需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和有关场地、车辆等进行指认。

举报人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文成县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办理领取奖金事宜,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由奖金发放单位以话费形式发放奖金。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或者错发奖金,由举报人负责。

四、时间期限

本通告自2026年6月25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wps

2.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wps

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pdf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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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6-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文综发(2026)13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CWCD56-2026-0001

【部门】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0 09:28:54 浏览次数: 来源: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字体:[ ]

为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筑垃圾和道路扬尘等管理,有效打击建筑垃圾乱倾倒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活动。

一、受理方式

(一)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拨打县长热线:0577-12345、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电话:0577-67810766与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电话(见附件2)进行举报。

(二)现场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到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235号)或者属地执法中队(地址见附件2)进行现场举报。

(三)寄信、邮件等其他有效方式。

二、受理内容

接受下列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

(一)随意倾倒;

(二)私设消纳场所;

(三)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

三、奖励方法

上述违法行为经核实并立案查处后,按举报人提供材料、协查情况等以话费形式进行区别奖励。

举报随意倾倒和私设消纳场所:

(一)对提供重要证据,直接导致违法行为被查处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对提供证据较为充分,能够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奖励;

(三)对提供证据较少,但能够协助查处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举报人,给予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按每人每件奖金50元进行奖励。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或处罚的,或举报人采取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以及情节显著轻微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受理各渠道举报信息后,应按相关规定程序和期限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为便于及时准确调查处理,举报人举报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应尽可能的协助受理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必要时需对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发生地和有关场地、车辆等进行指认。

举报人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文成县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事项奖金领取表》,办理领取奖金事宜,并在有效期内提供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由奖金发放单位以话费形式发放奖金。无法联系到举报人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发放或者错发奖金,由举报人负责。

四、时间期限

本通告自2026年6月25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管理举报受理登记表.wps

2.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中队受理举报地址及联系方式.wps

关于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管理有奖举报的通告.pdf

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