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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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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等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全局系统的调查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二)发展规划综合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研究全县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承担全县对口(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编制相关对口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对口支援(帮扶)资金总盘子文成援助资金的拨付,参与督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文成对口支援(帮扶)部分。协调开展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相关地区的经贸合作和互访交流工作。承担相关对口工作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经济体制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指导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信用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拟订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并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标准地”等改革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按分工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县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承担地方铁路前期管理等工作。承担铁路道口的改造和相关监管、协调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挂交易监理科牌子)。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等改革工作。负责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牵头依法清理规范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办理制度;负责对在文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的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负责对县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类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粮食科。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粮食储备的规模和总量计划。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和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库点布局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财政粮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提出粮食购销、储备、流通等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提出全县粮食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粮食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拟订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广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科普宣传。承担粮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布局规划、应急网络体系(放心粮油)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的应急保供协调。承担粮食的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相关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

(七)物资储备科。拟定棉肉糖等重要物资全县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承担全县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物资储备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协同保障机制、储备规划和县级实施计划建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棉肉糖等重要物资收储、销售、轮换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管理。承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有关企业参与物资储备。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提出全县物资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拟订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广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科普宣传。承担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应急布局规划、应急网络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的应急保供协调。负责救灾物资的保供。承担棉肉糖等重要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建议和应急调运安排。负责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值守安排。

(八)社会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铁路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民用机场发展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领域政府投资计划建议。按权限审核社会领域重大项目。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参与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核农口重大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推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九)人事科。按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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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电、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等工作。牵头发展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组织开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及预期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发展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全局系统的调查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二)发展规划综合科。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组织研究全县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空间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重大试点示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协调实施相关产业重大工程。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承担全县对口(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对口合作)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编制相关对口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年度实施计划。督促对口支援(帮扶)资金总盘子文成援助资金的拨付,参与督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文成对口支援(帮扶)部分。协调开展与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和对口合作相关地区的经贸合作和互访交流工作。承担相关对口工作规划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组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经济体制改革科。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分析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提出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的政策建议。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拟订创业投资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提出新型城镇化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并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指导小城镇培育发展和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研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战略,编制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信用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固定资产投资科。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拟订全县基本建设、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并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协调相关要素平衡保障。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综合管理,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规模和投向的建议,按权限提出专项债券项目安排意见。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标准地”等改革工作。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和布局优化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上报利用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备选项目,按分工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参与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和年度计划。承担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县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未来社区建设。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审核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计划,提出交通项目专项投资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通用航空业发展综合协调工作。履行国家铁路地方管理有关事权,承担地方铁路前期管理等工作。承担铁路道口的改造和相关监管、协调工作。

(五)行政审批科(挂交易监理科牌子)。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按权限承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优化利用外资环境,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承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等改革工作。负责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牵头依法清理规范招投标规范性文件,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办理制度;负责对在文评审专家不良行为的监督、考核等工作;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负责对县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各类投诉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粮食科。承担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粮食储备的规模和总量计划。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和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库点布局建议,提出县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财政粮食补贴、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政策。提出粮食购销、储备、流通等领域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粮食产销合作。提出全县粮食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粮食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拟订粮食流通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广粮食流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科普宣传。承担粮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应急布局规划、应急网络体系(放心粮油)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的应急保供协调。承担粮食的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相关粮食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负责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监督管理。

(七)物资储备科。拟定棉肉糖等重要物资全县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承担全县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物资储备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重要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协同保障机制、储备规划和县级实施计划建议。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储备棉肉糖等重要物资收储、销售、轮换计划的拟订和实施管理。承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有关企业参与物资储备。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提出全县物资储备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编制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县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安全生产,以及有关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拟订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推广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组织科普宣传。承担物资储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应急布局规划、应急网络体系建设和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棉花、肉类、食糖等重要物资的应急保供协调。负责救灾物资的保供。承担棉肉糖等重要物资的市场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建议和应急调运安排。负责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值守安排。

(八)社会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权限审核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按规定安排生态文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县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审核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铁路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民用机场发展规划、通用机场布局规划。组织开展社会发展分析评估。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全县社会领域政府投资计划建议。按权限审核社会领域重大项目。拟订全县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增加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宏观意见,参与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承担健康等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重大项目计划(库),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按权限审核农口重大项目。承担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承担全县农业区划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推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九)人事科。按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