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333D/2026-108594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出台背景
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优化临时救助、推行小额快救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突出“救急难”制度特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统一规范小额急难救助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明确救助对象与条件、救助方式与标准、工作流程、资金监管与监督,打通救助便民 “最后一公里”,第一时间救助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升救助响应速度和群众获得感。经梳理整合,结合文成县实际,制定《文成县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工作指引》。
二、核心关键词解释
1.“小额快救”:指对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在无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审核确认前公示的前提下,于3天内快速实施的小额临时救助机制。
2.急难发生地救助:突破户籍限制,凡在文成县行政区域内遭遇急难情形的人员,均可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救助。
3.一事一救:指同一家庭或个人因同一事由只能申请一次“小额快救”,不得重复享受。
4.临时救助备用金:为保障“小额快救”及时实施,在乡镇层面预先设立的专项周转资金。
三、主要内容
《文成县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工作指引》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与原则,主要是明确适用情形并确立三项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救助对象与条件,列出七类具体情形,同时明确申请对象一般需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第三部分为救助方式与标准,救助方式包括发放救助金或实物,救助标准根据急难程度分三档;第四部分为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后续跟进四个环节;第五部分为资金管理与监督,主要是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方式;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补全义务:因紧急情况先行受理的,申请人须在救助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佐证材料。
(二)重复申请限制:同一急难事项不得重复申请“小额快救”,避免重复救助。
(三)后续衔接:“小额快救”为应急性措施,不能替代常规救助;若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难情形,可申请其他社会救助。
(四)诚信要求: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情况,将依法追回救助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指引实施时间
本指引自 2026年8月15日 起正式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民政局
解读人:毛瑞务 朱振寿
咨询电话:0577-67703971
|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333D/2026-108594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7-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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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关于优化临时救助、推行小额快救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的再兜底”作用,突出“救急难”制度特点,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统一规范小额急难救助办理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明确救助对象与条件、救助方式与标准、工作流程、资金监管与监督,打通救助便民 “最后一公里”,第一时间救助因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升救助响应速度和群众获得感。经梳理整合,结合文成县实际,制定《文成县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工作指引》。 二、核心关键词解释 1.“小额快救”:指对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在无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审核确认前公示的前提下,于3天内快速实施的小额临时救助机制。 2.急难发生地救助:突破户籍限制,凡在文成县行政区域内遭遇急难情形的人员,均可向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救助。 3.一事一救:指同一家庭或个人因同一事由只能申请一次“小额快救”,不得重复享受。 4.临时救助备用金:为保障“小额快救”及时实施,在乡镇层面预先设立的专项周转资金。 三、主要内容 《文成县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工作指引》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适用范围与原则,主要是明确适用情形并确立三项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救助对象与条件,列出七类具体情形,同时明确申请对象一般需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第三部分为救助方式与标准,救助方式包括发放救助金或实物,救助标准根据急难程度分三档;第四部分为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后续跟进四个环节;第五部分为资金管理与监督,主要是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方式;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了施行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材料补全义务:因紧急情况先行受理的,申请人须在救助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全部佐证材料。 (二)重复申请限制:同一急难事项不得重复申请“小额快救”,避免重复救助。 (三)后续衔接:“小额快救”为应急性措施,不能替代常规救助;若仍存在基本生活困难情形,可申请其他社会救助。 (四)诚信要求: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情况,将依法追回救助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指引实施时间 本指引自 2026年8月15日 起正式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文成县民政局 解读人:毛瑞务 朱振寿 咨询电话:0577-67703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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