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034F/2026-1010505668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着力破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不清、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五大部分,并附有2个附件(消防工作职责清单、本意见用语的含义)。核心内容是全面构建消防安全“五大责任体系”,具体包括: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明确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全面负责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成立消防事业编制机构,加强乡镇消防专业力量建设,落实经费物资保障,推动智慧消防技术应用。
2.强化职能部门监督责任
构建“各负其责、高效协同”的监督执法格局。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建立隐患抄告、风险会商、联合督办和执法衔接“四项机制”,实施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消防监督闭环。
3.强化行业系统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通过行业交叉互助联盟、消防合规指引、行业信用监管以及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4.强化单位法人主体责任
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明确单位法人(含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多业主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施工现场等分别提出具体责任要求,推动“经济杠杆+自主管理”良性生态。
5.强化人民群众社会责任
树立“人人都是自身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三清三关”“一懂三会”。压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出租承租人等重点岗位人员责任。发挥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等社会群体作用,实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和共建共享。
附件1《消防工作职责清单》详细列出了县级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各职能部门(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行业系统管理部门(宣传、民宗、发改、经信、教育等)以及单位法人、人民群众等各类主体的具体职责。附件2对“查改分离”“单位法人”“九小场所”“演艺新空间”“四个能力”“三清三关”“一懂三会”等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6年7月5日起施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文成县消防救援局(或文成县消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韦家辉文成县消防救援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联系人:吴微微
联系电话:19210870907
| 索引号 | 11330328002539034F/2026-1010505668 |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6-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着力破解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不清、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本意见共分五大部分,并附有2个附件(消防工作职责清单、本意见用语的含义)。核心内容是全面构建消防安全“五大责任体系”,具体包括: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明确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全面负责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纳入“141”基层治理体系,成立消防事业编制机构,加强乡镇消防专业力量建设,落实经费物资保障,推动智慧消防技术应用。 2.强化职能部门监督责任 构建“各负其责、高效协同”的监督执法格局。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严格落实消防监督职责。建立隐患抄告、风险会商、联合督办和执法衔接“四项机制”,实施跨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消防监督闭环。 3.强化行业系统管理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通过行业交叉互助联盟、消防合规指引、行业信用监管以及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4.强化单位法人主体责任 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明确单位法人(含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多业主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施工现场等分别提出具体责任要求,推动“经济杠杆+自主管理”良性生态。 5.强化人民群众社会责任 树立“人人都是自身生命安全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到“三清三关”“一懂三会”。压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出租承租人等重点岗位人员责任。发挥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等社会群体作用,实现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和共建共享。 附件1《消防工作职责清单》详细列出了县级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各职能部门(消防救援、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行业系统管理部门(宣传、民宗、发改、经信、教育等)以及单位法人、人民群众等各类主体的具体职责。附件2对“查改分离”“单位法人”“九小场所”“演艺新空间”“四个能力”“三清三关”“一懂三会”等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6年7月5日起施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文成县消防救援局(或文成县消防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韦家辉文成县消防救援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联系人:吴微微 联系电话:192108709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