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文成县开放型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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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及单位: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文成县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文政发〔2025〕2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开放型经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文成县域内的对外贸易进出口企业,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完毕。 二、申报时间 1.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线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系统填报+线下纸质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系统填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应申请表。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按PDF格式上传(顺序应与本通知所列材料顺序一致);外文材料须同时上传加盖翻译社公章的中文文本。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自留一份),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于2026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与补正。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需齐全、清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表述不清的,不予受理;需补充或修改的,申报单位须在退回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补充、修改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或完成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企业除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还应根据申报类别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鼓励企业推进品牌建设 1.国家或省级、市级部门的文件或首次获得“浙江省出口名牌”、“温州市出口名牌”的证书。 (二)鼓励企业参加展会 1.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应载明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用等信息); 2.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位费及其他参展费用明细);3.组展方出具的关于展位面积和展位费用的确认函;4.参展人员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含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境内展会不需要提供);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应清晰显示参展人员、展位及参展商品)。 (三)鼓励企业开展境外项目 1.境外企业所在国注册文件;2.经外管局确认的业务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实物投资需提供海关报关单;3.驻外经商机构意见表或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4.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四)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专利) 1.与商标注册代理方签订的合同;2.商标注册文件及标识(外文材料须附中文翻译件);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外汇付款的,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 (五)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认证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报价单复印件;2.中外文认证证书的复印件;3.所委托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文件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六)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1.出口信用保费清单(计算书);2.保险合同;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七)鼓励企业二手车出口 1.二手车出口合同;2.二手车出口许可证;3.项目服务费产生的费用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八)鼓励企业参加外贸预警点考核 1.外贸预警点考核的省级/市级合格证书。 (九)鼓励企业为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1.保险合同;2.在外工作人员工作证明;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五、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外经贸科:潘正伟、程澄 联系电话:0577-67801325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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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及单位: 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文成县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文政发〔2025〕2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开放型经济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文成县域内的对外贸易进出口企业,申报项目须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完毕。 二、申报时间 1.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线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系统填报+线下纸质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系统填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应申请表。申报材料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按PDF格式上传(顺序应与本通知所列材料顺序一致);外文材料须同时上传加盖翻译社公章的中文文本。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企业自留一份),每份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于2026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审核与补正。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需齐全、清晰。材料不齐全或内容表述不清的,不予受理;需补充或修改的,申报单位须在退回后的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补充、修改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三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或完成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企业除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外,还应根据申报类别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鼓励企业推进品牌建设 1.国家或省级、市级部门的文件或首次获得“浙江省出口名牌”、“温州市出口名牌”的证书。 (二)鼓励企业参加展会 1.与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应载明展位数量、展位面积、展位费用等信息); 2.组展方出具的收费通知或付款通知书(应列明展位费及其他参展费用明细);3.组展方出具的关于展位面积和展位费用的确认函;4.参展人员的护照或者港澳通行证(含首页、签证页及出入境记录页,境内展会不需要提供);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付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6.展会期间工作照片(应清晰显示参展人员、展位及参展商品)。 (三)鼓励企业开展境外项目 1.境外企业所在国注册文件;2.经外管局确认的业务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实物投资需提供海关报关单;3.驻外经商机构意见表或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4.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四)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专利) 1.与商标注册代理方签订的合同;2.商标注册文件及标识(外文材料须附中文翻译件);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及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外汇付款的,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 (五)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认证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报价单复印件;2.中外文认证证书的复印件;3.所委托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文件复印件;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凭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六)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1.出口信用保费清单(计算书);2.保险合同;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七)鼓励企业二手车出口 1.二手车出口合同;2.二手车出口许可证;3.项目服务费产生的费用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八)鼓励企业参加外贸预警点考核 1.外贸预警点考核的省级/市级合格证书。 (九)鼓励企业为在外工作的中方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 1.保险合同;2.在外工作人员工作证明;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和银行汇款凭证(需公司账户支付)。 五、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外经贸科:潘正伟、程澄 联系电话:0577-67801325 文成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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