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综治、相关会议的组织、内外联络协调、行政后勤和信访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局财务及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指导。负责执法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牵头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二)人事督查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工青妇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和指导局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系统内的各类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和志愿者等活动。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考核工作的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及相关措施,并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监督局系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三)法制科。负责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信用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局系统法制监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案件审核、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制监督、案件指导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和督查全领域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四)市容环卫科。负责拟订市容环卫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容环卫、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参与县城建成区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城镇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市政园林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政公用行业、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建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运行监管。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县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参加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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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保密、综治、相关会议的组织、内外联络协调、行政后勤和信访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局财务及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指导。负责执法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和联系。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牵头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二)人事督查科。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工青妇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和指导局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系统内的各类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和志愿者等活动。负责牵头拟订全县城市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等考核工作的年度计划、考核办法及相关措施,并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监督局系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负责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工作。

(三)法制科。负责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信用建设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局系统法制监督、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案件审核、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制监督、案件指导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和督查全领域重大执法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四)市容环卫科。负责拟订市容环卫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容环卫、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参与县城建成区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城镇市容环卫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市政园林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县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方面规范性文件、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市政公用行业、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建设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建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设施运行监管。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市政公用行业、园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县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参加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