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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与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规划科技科牌子)。负责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与备案工作。统筹组织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专家库建设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救援减灾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分配,协同开展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使用,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检查指导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协调与应急救援。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与台风防御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组织管理安全资格考核。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含火灾)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七)综合协调科。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单位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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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落实应急值班值守与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规划科技科牌子)。负责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行政许可与备案工作。统筹组织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定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专家库建设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管。

(三)救援减灾科。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分配,协同开展救灾款物管理和监督使用,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检查指导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协调与应急救援。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与台风防御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科。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实施“三同时”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组织管理安全资格考核。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含火灾)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七)综合协调科。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单位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