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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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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温州西部交通枢纽建设。负责起草相关交通行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机场、铁路专项规划。承担全县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三)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引导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指导交通物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内河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温州西部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努力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多元联动发展,聚焦多式联运,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规划。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和执行协调机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合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一。

2.关于机场与铁路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机场、铁路专项规划编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机场、铁路专项规划。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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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温州西部交通枢纽建设。负责起草相关交通行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机场、铁路专项规划。承担全县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三)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监督指导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等交通建设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引导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指导交通物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内河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温州西部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努力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多元联动发展,聚焦多式联运,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规划。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和执行协调机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合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一。

2.关于机场与铁路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机场、铁路专项规划编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机场、铁路专项规划。

办公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