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工作,督办有关领导重要批示件;负责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应急联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清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对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开发、立项住宅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法出具规划核实确认书;拟订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协助做好房屋征收政策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负责牵头全局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协调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协助抓好落实;负责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四)人防与城乡建设科。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建设;负责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防空群众组织整组和训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有关命令和指示。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农村住房和危旧房改造的建设和质量安全;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参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救助等工作。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设行业管理,承担行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工作;拟订建筑业发展产业和技术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建设行业各项强制性标准、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指导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评定和推荐工作;负责建筑科技发展、绿色节能、新墙材改革、工程造价、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工作。

(六)住房管理科。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租赁监督管理;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落实各类私房改造政策;指导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参与未登记发证房屋认定;组织协调督促城中村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行业政策规定的拟订、实施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保修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住宅及经营性场所装修、房屋安全及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的房屋白蚁防治工作。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工作,督办有关领导重要批示件;负责组织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工作;负责局系统的应急联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挂信访室牌子)。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清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局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对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县经营性开发、立项住宅项目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法出具规划核实确认书;拟订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协助做好房屋征收政策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负责牵头全局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科。负责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协调落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技术审查工作,并协助抓好落实;负责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四)人防与城乡建设科。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疏散基地等建设和管理;组织拟订人民防空方案计划;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建设;负责人防战备资源服务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人民防空群众组织整组和训练;负责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决定,发布人民防空有关命令和指示。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设计;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指导和监督农村住房和危旧房改造的建设和质量安全;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参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房救助等工作。承担县人民防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建设行业管理,承担行业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管理工作;拟订建筑业发展产业和技术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建设行业各项强制性标准、地方性标准和行业规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指导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评定和推荐工作;负责建筑科技发展、绿色节能、新墙材改革、工程造价、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工作。

(六)住房管理科。负责房地产业行业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房地产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和产权、租赁监督管理;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落实各类私房改造政策;指导全县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编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年度计划;负责拟订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参与未登记发证房屋认定;组织协调督促城中村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物业行业政策规定的拟订、实施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保修金的缴存、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住宅及经营性场所装修、房屋安全及房屋安全鉴定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的房屋白蚁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