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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单位职能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督查、档案、会务、安全、后勤、普法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局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牵头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二)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培训、奖励、考核、处分、申诉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创新人事政策拟订、指导实施以及县属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创新备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

(三)人才开发科。负责全县政府部门人才开发和专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任的审核管理。推进人才交流合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选拔培养、引进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国资营运公司招聘方案核准和用工备案。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劳动就业科。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劳动者就业、创业、劳动力流动等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等。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失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牵头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政策和管理规则。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指导企业安置职工。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工时制度及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定期开展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负责指导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及仲裁员、调解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办法, 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各部门和乡镇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核管理。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承办县改革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系列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离退休、缴费年限计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的报批工作;指导因病提前退休;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拟订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组织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拟订全县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的工伤认定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挂信息化科牌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协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标准、程序和规则。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制定实施全县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规范,指导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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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督查、档案、会务、安全、后勤、普法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局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牵头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

(二)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培训、奖励、考核、处分、申诉等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交流、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创新人事政策拟订、指导实施以及县属事业单位人员创业创新备案。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

(三)人才开发科。负责全县政府部门人才开发和专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任的审核管理。推进人才交流合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选拔培养、引进有关工作。负责县级国资营运公司招聘方案核准和用工备案。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劳动就业科。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劳动者就业、创业、劳动力流动等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等。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县失业保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和预警机制,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牵头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县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政策和管理规则。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业技能大赛。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指导企业安置职工。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工时制度及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加强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定期开展薪酬调查,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进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负责指导乡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以及仲裁员、调解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有影响的重大争议。承担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工资福利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拟订事业单位工资分类管理办法, 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监督各部门和乡镇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审核管理。负责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指导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承办县改革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会保障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系列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离退休、缴费年限计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的报批工作;指导因病提前退休;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拟订全县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保值增值。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组织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拟订全县工伤保险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负责全县的工伤认定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挂信息化科牌子)。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协调行政审批等相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行政许可及非许可审批事项、办事项目的办理工作。做好行政审批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标准、程序和规则。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工作,制定实施全县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规范,指导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的建设。